好好的蜜月旅行變成了離婚導火索,為什麼?

在日語裡有個詞:成田離婚/なりたりこん。中文語境下,一般稱作“成田分手”。在日本,很多新婚夫婦蜜月旅行回來,在成田機場就直接分手了。

據說“戀人婚前應該至少旅行一次”的原始版本是從《圍城》裡出來的。

趙辛楣的原話是:“ 結婚以後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顛倒的,應該先共同旅行一個月,一個月舟車僕僕以後,雙方還沒有彼此看破,彼此厭惡,還沒有吵嘴翻臉,還要維持原來的婚約,這種夫婦保證不會離婚。”


好好的蜜月旅行變成了離婚導火索,為什麼?

都說一起旅行最能檢驗兩個人三觀是否一致,愛好、習性能否互相融洽,而往往很多新婚、戀愛中的男女旅行回來就分手,這是為什麼呢?以下是導致這一問題發生的常見的情況:


好好的蜜月旅行變成了離婚導火索,為什麼?

案例一

  交往不到一年,出發前感情不錯,我知道她有點懶,偶爾約會遲到。後來去巴厘島,行程都是我定,但一路上我需要各種等她,所有的時間安排都比預計晚一兩個小時。

  想浮潛又起不來,因為沒趕上船,她跟我發了脾氣。最後兩天,她信誓旦旦說要看日出,4 點多我起來怎麼也叫不醒,結果她又發了一頓脾氣。最後我自己看了日出,旅行回來後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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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平時挺好的,十一去歐洲,誰想到這位少爺從訂機票酒店到行程安排一概不管,問他有什麼想法,回答全是“隨便”。

  到了國外不是不會英語,就是生活脫線,一路上的生活起居都要我照顧,你能理解半夜起來給男生收拾行李麼,內褲都得我疊,他在床上“葛優躺”。十多天下來身心俱疲,感覺自己從戀愛少女突然變成一個“生活不能自理的孩子”的媽。忍不了了!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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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從收拾行李就開始吵架,“還沒出門箱子就滿了,你每天都要換衣服啊?”

  他就帶了一件T恤,對!你沒看錯,然後身上穿著一條內褲!振振有詞的說有錢到哪都能買。結果真就買不到!最後只能在酒店買一次性的。襪子一週沒換,每天進屋味道就像火車臥鋪一樣。

  我不求生活多有品味,這也太不拘小節了吧?想想還是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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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假期之前我倆看美食地圖,我想去成都吃串串,蹺腳牛肉,他答應的好好的,結果到了之後堅決不吃!非要吃全國連鎖,他說衛生有保障。逛景點時買水也不行,說小販的水可能是假的,愣是帶我走了兩條街在便利店買。

  有一次逛太晚不好打車,我叫了滴滴,立馬被他奪走手機取消訂單,讓我跟他走回酒店。旅行回來對我監控更嚴格了,我知道他是出於關心,但實在是太累,還是分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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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出行前他一直加班,行程全由我負責,沒想到這次旅行十分不愉快。

  上了飛機,他發現我買的是經濟艙,眉頭一皺:怎麼選了這個座啊?怎麼沒辦個升艙啊?”等我們到民宿之後,他大發脾氣“怎麼訂民宿?住不起酒店嗎?”第二天富士山,他依舊是一套標準動作:“全是中國人和香山有區別嗎?還不如別出來家裡蹲算了!”我瞬間心寒,一摸護照錢包都在身上,改簽了自己的機票回國,上飛機前發了信息說: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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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一事如此兇險,成為了衡量人性的絕佳工具,除了情侶之外,旅行考驗關係的法則還可以適用於朋友和同事,甚至你和小夥伴合夥創業前,大概也需要一次旅行。

同時,旅行會放大缺點。因為需要 24 小時待在一起,大家都是狐狸尾巴露在外面的狀態,這時候 Ta 若還是恪守生活規律,早起不怠;3 點早起驅車幾十公里最終沒有看到日出也坦然面對,就是一個優秀的朋友了。

旅行還特別考驗情商。飛機晚點,餐館坑爹,上山路險,游泳曬傷,每一樁都是令人煩愁的小事,此時如果同行者特別靠譜,就會主動避免類似“我早就說過了這樣不行”“××地的人太壞了”的馬後炮,選擇寬慰旁人,笑對人生,當不得不面對睡機場的糟糕局面的時候,Ta 還能提出可以將頭髮綁在行李上以免被竊等奇招。這樣的人就可能是非常棒的創業夥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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