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小卖部”该不该“一刀切”禁止?

媒体报道:近日,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根据规定,2019年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中小学、幼儿园“小卖部”该不该“一刀切”禁止?

那么,中小学、幼儿园的“小卖部”该不该“一刀切”禁止?

首先,《规定》并没有要求“一律禁止”,也就是说,政策并非“一刀切”。那么地方和基层单位执行起来也应该精准执法,精准实施政策,而不是武断的以禁代管。另外,事实上,绝大多数中小学,尤其是很多公立小学现在大都已经没有设立小卖部,甚至“严禁带零食、饮料喝零花钱”进校园,只是可以带饮用水。维护了学校卫生环境,学习气氛,同时也很大程度地限制了孩子乱花钱,乱买东西的坏习惯,校园内禁止零食,也减少了个别零食对孩子的危害健康。

其次,完全“一刀切”也是有一定弊端的,尤其是那些寄宿制学校,孩子们购买必不可少的学习用品、生活用品也是必要的。出校园对孩子安全或许会造成其他隐患因素。所以,规范校园进货渠道,显得尤为重要,校园超市除了日用品和文具外,食品类要严格规范执行,最好有关部门在健康食品上标注“校园准入食品”的字号,指导或便利校园健康超市的开展。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健康,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在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我们家长也要行使好自身监管责任,做好对孩子的引导,因为校园没有校外有,甚至随处都有。所以,关注孩子健康,是全社会的责任,“小卖部”问题,只是其中一个环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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