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保險理賠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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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尤其是商業保險,能很好的轉移個人及家庭風險,近幾年來國家也大力提倡商業保險。

但是還是有很多國人不願意買保險,大致情況如下:

1、的確是沒有多餘資金買保險,買不起。

2、對保險認識不夠,認為可有可無,甚至認為是騙人的,多數人是道聽途說。

3、買過保險的因理賠不如意而不再相信保險,進而討厭保險。

保險理賠,只對合同條款中約定的事項賠償。其實保險產品分很多種,比如疾病和意外,如果發生疾病時沒有買疾病險,而買的意外險,當然賠不了,等等。

所以買保險應注意:

1、到正規的保險公司購買

2、充分了解保險產品

3、買對人

4、買對險種

5、買足保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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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理賠並不難,難的是要合乎購買保險的保障責任。

很多人購買保險之後就以為保險什麼都能管,什麼情況都可以理賠報銷,這其實是很自欺欺人的想法,不同的保險有不同的作用,不同的保險保障的內容也不盡相同。買保險一定要確定保障的內容和沒有包含的保障責任。保險是合同,既然是合同就要按照合同的規範來執行,但很多人並不看合同,從而造成自己對購買的保險不瞭解。那麼我來簡單介紹下不同保險的保障內容:

(1)對於重疾險

重疾險是有條件賠付的補償性保險,理賠的條件在合同中都有詳細的列明,這個需要與醫院開具的相關檢查、診斷等為依據。重疾險疾病賠付一般包括:1.疾病的名稱,2.疾病的狀態,3.疾病採取的治療手段。這三項從醫院開具的相關材料對照符合合同中達到的相關標準就可以申請理賠,不然是不能賠付的。

(2)對於醫療險

醫療險指因住院治療產生的費用的報銷,相比重疾險實用性更強,因為只要是住院治療就可以,只不過是報銷多少的問題,所以要看清報銷的額度,免賠額,報銷比例是否夠用,同時看下對於醫院相關的要求。

(3)對於意外險,意外的概念是非疾病、突發的、外來的、非主觀造成的。無論發生什麼情況,從醫院或者其他證明材料中一定要體現“意外”這兩個字。意外險賠付一般僅包括身故,傷殘或全殘。意外醫療報銷住院花費,意外津貼,通常以住院天數進行補助。

所以不同類型的保險作用不同,它的理賠方式也不相同,需要提交的材料也不同。需要購買保險的保障內容和所出的風險一致,符合投保的要求,且過了等待期的限制,提交相關的手續是很容易得到理賠的。

不能理賠的糾紛多數在重疾險,因為重疾險是有條件賠付,所以符不符合理賠條件就容易出現你說你有理,我說我有理的情況。那面對這種情況,首先自己排查自己是否符合相關的賠付條件,如果保險公司扣字眼,客戶是可以通過很多途徑爭取自身的合法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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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理賠經常聽到的是:這也不賠那也不賠。但其實保險理賠並不難,只是大都沒有去了解過。下面為你提供一些保險知識和理賠建議,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保險知識和理賠建議分享給大家:

1、保險理賠的關鍵證據?

保險理賠,如果是正常投保的,我們只要注意兩點。一看出險符不符合合同條款,二看據此提出的證據。保險公司也不是想不賠就不賠的,拒賠也必須提出一定證據。比如交通事故中,交警的事故認定書認定你是酒駕,那麼保險免責就可以不賠;警方的死亡證明寫著意外身亡,意外險就不能以此拒賠。

2、理賠證據誰來提供?

保險公司拒賠,由其提供拒賠的證據證明,這在法律上叫“誰主張誰證明”。比如前幾年各大媒體報道的千萬保險拒賠案,11家保險公司聯合認為車主是因為欠債故意自殺,但是最終沒有證據證明這一點,後面還是賠償了。

3、保險的常見誤解?

比如重疾險,從字面上看,很多人會誤認為只要患了大病就可以理賠,實際上是出現了重疾險條款範圍內的重疾可以賠付。如果是一些症狀比較輕的疾病,重疾是賠不了的,只能輕症理賠,比如輕度腦中風,原位癌等。所以,買重疾險記牢選包含“輕症責任”保障的,才更實惠。

其實,保險買對了,一種就夠!但買錯了,就是一堆廢紙!那麼,我們如何讓一張保單,成為家庭最堅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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