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羅市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完成

(通訊員 王丹)7月2日,汨羅市人民檢察院召開內設機構改革工作會議,按照市檢察院統一部署,高效完成內設機構改革工作,所有新設機構全部完成掛牌並正式運行。


汨羅市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完成

該院將內設機構改革視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協調配合,妥善銜接業務;注重凝心聚力,確保隊伍穩定;嚴明紀律規矩,營造良好氛圍,全面貫徹落實上級關於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各項工作要求。

為了優化內設機構設置,完善檢察職能配置,整合檢力資源,改革之初,該院多次召開黨組擴大會,統一思想,凝聚改革共識。經過調研座談、談心談話,充分掌握幹警思想動態,以大穩定、小調整為基調,整合資源配置。經過前期一個多月的調研摸底,制訂了《汨羅市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方案》,真正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會上,公佈了《汨羅市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方案》,對各部室人員進行調整。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徐敏主持會議,並宣佈了調整後的班子成員、專職委員分工和協管的具體事項。檢察長趙承卓為新組建的內設機構負責人授牌、授印,8位新履職的部室主任分別表態發言。


汨羅市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完成

改革後,汨羅市檢察院由原來的11個部門精減為8個部門,包括6個業務部門,即第一至第六檢察部;2個綜合部門,即辦公室和政治部,從體制建設方面推進了機構合理分工、職能優化配置,按照新的檢察權運行和檢察職能行使機制開展工作。

會議強調,要提升法律監督能力水平,驅動“四大檢察”高速運轉,駛入全面協調充分發展的高速公路,主動融入汨羅經濟社會發展,充分釋放“檢察生產力”,全面對接人民群眾司法需求,護航“生態文化活力”汨羅建設,為社會發展提供更好、更優、更實的法治產品、檢察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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