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長三角司法協作 完善民商事二審案件繁簡分流機制

9月24日,第十二屆長三角地區法院司法協作工作會議在安徽金寨召開。銅陵中院管佳麗撰寫的《民事二審案件繁簡分流中簡案識別機制的完善——基於長三角地區民事二審案件速裁機制實踐的分析》,入選《第十二屆長三角地區法院司法協作工作會議論文集》。

民事二審案件繁簡分流是是司法改革向縱深推進與司法實踐需求相結合的必然產物。繁簡分流不只是審判負荷最重的基層法院所獨享的案件分流機制,對於中級以上法院的民事二審程序而言,也有存在的必要價值。銅陵中院黨組在認真研判民事二審案件審判工作形勢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在民商事二審案件中先行探索開展繁簡分流工作,努力做到簡案快審、繁案精審。

優化司法資源配置。銅陵中院依託訴訟服務中心,按照員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1:1:1的比例成立速裁團隊,將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民商事二審案件納入速裁團隊審理,最大限度地挖掘辦案潛力,提高司法生產力,努力形成多數案件在訴訟服務中心“快調速審”,複雜案件在後端精細化審判的工作格局。速裁團隊在如何發揮法官助理的作用上大膽嘗試,指導法官助理參與速裁案件審理、調解全過程,逐步培養法官助理法律思維和業務素質,培養法官助理成為後備法官。

把好案件甄別關口。識別是分類的前提和基礎,一旦識別不當,就會造成司法資源來回重複。銅陵中院緊抓繁簡識別這一“牛鼻子”,以案由+標的為基本識別標準,結合案件事實與法律關係的複雜程度、當事人情況、上訴人上訴的內容,搭建分層遞進、層層篩選的漏斗形分流模式,確保民事二審速裁機制有效運行。

注重訴訟權利保障。速裁程序只是簡化了審理程序,當事人的權利並沒有“縮水”。為確保案件審理的公平公正,每一個速裁案件都向當事人送達不開庭審理告知書,並賦予當事人異議權。對不開庭審理的案件,採用閱卷、調查和詢問方式來査清案件事實,確保速裁案件審理高質又高效率。

據統計,銅陵中院民商事二審案件速裁機制運行一年來,速裁團隊共審理案件177件,調撤率34.5%,平均審理天數17.42天,遠低於普通程序審理案件39.23天的平均審理天數。銅陵中院正以民事二審“調解+速裁”的新模式,讓民事二審審判工作駛上“快車道”,跑出新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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