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原因被辭退,怎麼辦?

呂噱浚


疫情期間被用人單位無故辭退怎麼辦?

在現在的社會,朋友們經常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原因導致被單位辭退,那麼,如果在疫情期間被單位無故辭退,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勞動仲裁。

現在是法治社會,我國民法,合同法,勞動法中都有對員工的辭退的明文規定,無論什麼性質的公司,在辭退員工時都應該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文件的形式通知,並且應該有正當的理由,公司不能無故辭退員工。那麼,如果遇到公司一定要辭退,首先我們需要找到當地的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這是解決勞動糾紛的第一步。

法院起訴。

如果在勞動仲裁機關介入以後,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或者一方不同意仲裁,可以申請法院開庭審理。同樣是到公司所在地的管轄區法院,正常民事案件的一審判決均由地方法院。

以上兩種方法有一定的區別,比如,勞動仲裁只有當你接到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時,選擇不簽字,才可以申請,如果簽字過後再想申訴,勞動局拒絕受理該申請,會通知當事人需要去法院審理該案件。

特別注意的是,因為疫情導致公司破產無力支付員工的工資,將員工辭退的,想要賠償金只能等公司破產清算以後,如果還有剩餘才會發放,如果沒有剩餘,員工將無法獲得任何賠償

如果員工為醫護人員,因疫情導致患病的無法工作的,單位不能辭退該員工,否則將面臨著鉅額的賠償,並且該員工屬於工傷,單位需要向社保部門進行申報,而其餘工作導致的受感染,需要單位自行決定是否申報工傷。

請大家在遇到上述情況時不需要慌張,只要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所有人的權利都應受到保護,並且一定要準備好相關材料,比如在單位的打卡記錄,工裝工牌,工資流水等能證明自己在該公司工作的相關材料,保存好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等。


玩火呀


沒有說出是何原因導致被單位開除,若就是因為疫情阻隔你沒有按時上班被開除,一是感到所在單位不厚道不人性,有悖人理道德;二是從《勞動法》《合同法》去認知,在遭遇不可抗力的情況下,你誤工未按時上崗,遭單位開除是違法的。個人要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可先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尋求幫助維權。

若是單位在疫情期間生產量下降,不得不裁員,這就另當別論。但個人也要依法維權,按勞動合同法追究一定補償。


北國鷹飛


疫情期間被開除:疫情期間被公司開除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起訴來要求賠償,病毒期間是不可以隨意辭退員工的,\r首先我們應該清楚的是因為自身原因導致被開除,還是因為用人單位無緣無故裁人降薪,有無簽署勞動合同,違法開除是初犯勞動法的,您可以準備勞動合同和工作期間的證明和收入證明,可以選擇舉報投訴或者進行勞動仲裁,證據材料的準備。如何協商不成進行必要的法律途徑,\r疫情期間,應當以疫情防控工作為重點,涉及到因員工被隔離等原因不能上班工作的,應當及時向用人單位說明情況並請假,用人單位是不能以這個理由開除員工的,並且法律還規定了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為員工發放工資待遇。當然員工應該遵守用人單位的相關要求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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