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阳朔县帮扶政策宣传要点
一、雨露计划补贴政策
(一)雨露计划补助对象
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二)补助条件和补助标准
1. 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2014、2015年退出户)
(1)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20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可申请补助。本科预科生在取得本科学籍的当年可申请补助。补助标准为在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可获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5000元。
(2)职业学历教育
根据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2020级新生入学时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符合补助条件。在“十三五”脱贫攻坚期内,同一学历层次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可继续申请补助。
根据桂政办函〔2016〕79号文件精神,属于2018年脱贫户学生的,可继续申请2020年春季、秋季学期补助;属于2017年脱贫户学生的,可继续申请2020年春季、秋季学期补助。属于2016年脱贫户学生的,可继续申请2020年春季、秋季学期补助。
上述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为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可获扶贫助学补助1500元。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可获扶贫助学补助2000元。
2. 2014、2015年退出户
2014年、2015年退出户的学生,补助标准按照属于未脱贫户和2016年以来脱贫户的学生补助标准的80%进行差异化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我县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按1200元/人·学期的标准补助(其中,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生按1600元/人·学期的标准补助)。
(2)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新生一次性补助4000元/人;
(3)从2019年1月起,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按640元/人。
(4)从2019年1月起,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按50元/人·天的补助计发。
二、教育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每学期750元,每人每年15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小学生寄宿生每学期500元,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寄宿生每学期625元,每人每年1250元。
小学生非寄宿生每学期250元,每人每年500元,初中生非寄宿生每学期312.5元,每人每年625元。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一等每学期1750元,每人每年3500元。二等每学期500元,每人每年1000元。
(四)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一等每学期1500元,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每学期500元,每人每年1000元。
以上资金由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每年的6月、12月前下拨到学校或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发布:阳朔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