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參加過疫情防控的醫護工作者應不應該享有特權?你怎麼看?

大連旅遊


在參加防疫過程中,所有的醫護人員,不畏懼生命危險,置於生命而不顧,參與防控疫情。疫情過後得到一些政策優惠和照顧,是情在理中的事情。所以我認為,不存在享有特權之虞。


無私無謂


所謂特權,按照漢語詞典的解釋,是指在一般情況下享受不到的特殊權利。參加抗疫工作的醫護人員,他們不怕染病、不怕犧牲、奮勇戰役,可歌可泣。疫情之後,對英雄們的各種物質和精神獎勵,臨編轉正編,旅遊景點的門票、住宿費等免費,這些可以說是特權,但更恰當的解釋,則是弘揚正能量的舉措和災區人民對抗疫英雄的敬意和謝意。抗疫英雄應該享有這些特權,


熊老師690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和人倫道德的前提下,讓參加過疫情防控的醫護工作者,享有一定的特權是可以的,也可以看作是黨和人民對於為了國家大局作出貢獻的突出工作者的一種精神安慰!

當然這裡面肯定有一些人得羨慕嫉妒恨,會說一些難聽的話,甚至是進行一番長篇大論的抄作,這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還抱著“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的意識不放,那才是民族的悲哀。

從社會反饋的情況來看,各地對參加過疫情防控的醫護工作者的所謂特權,也不過是景點門票免費、指定賓館住宿免費等,並不是特別的殊榮,前幾天還見網上暴出某地參加過疫情防控工作的實習護士,以實習期間技術不過關而不與錄用的消息呢,可見這種特權思維並沒有得到國人的充分認可。

個人認為,這些醫護工作者享有一定的不過分的特權是完全合理的,網上小視頻曾有一個關於質疑“軍人優先”的小段子,解釋的非常好,好比是大橋兩側的欄杆,有它沒它就是不一樣!而這些醫護工作者與警察、消防員、軍人一樣,都是死過一回的人,都是咬牙挺過來的人,我們作為其中的受益者,表示一下自己內心的尊重,是應該的!而國家為了表揚他們這種大無畏精神,作出一定的特殊獎勵也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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