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盤錦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2020年4月17日,市教育局就2020年中考工作,連續印發了兩個重要文件,《盤錦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實施意見》和《關於調整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實施方案的意見》,內容如下:

定了!盤錦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盤錦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實施意見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盤錦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的實施意見》(盤政發〔2015〕12號)、《盤錦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盤教發〔2017〕29號)和《盤錦市關於推進普通高中集團化辦學的指導意見》(盤政辦〔2019〕20號)等文件精神,由盤錦市高級中學(以下簡稱“集團市高中校區”)和盤錦市遼東灣實驗高級中學(以下簡稱“集團遼東灣校區”)組建盤錦市高中教育集團;由遼河油田第一高級中學(以下簡稱“集團遼油一高校區”)和遼河油田第三高級中學(以下簡稱“集團遼油三高校區”)組建遼河油田高中教育集團,經市政府審議通過,提出全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實施意見如下:


一、指標分配辦法


(一)集團市高中校區

1.招生計劃的20%面向全市考生,依據考生志願按中考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統一錄取。

2.招生計劃的70%面向市直、雙臺子區、市第一完全中學、興隆臺區林豐學校、興隆臺區興隆中學、興隆臺區鼎翔學校、遼東灣田莊臺學校、遼河口實驗學校考生,依據考生志願實行指標到校分配。

3.招生計劃的10%面向大窪區、盤山縣考生,依據考生志願實行指標到校分配。

(二)集團遼油一高校區

1.招生計劃的15%面向全市考生,依據考生志願按中考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統一錄取。

2.招生計劃的80%面向原遼河油田所屬學校考生,具體招生方案由興隆臺區教育局另行制定,並報市教育局備案。

3.招生計劃的5%面向市第一完全中學、興隆臺區林豐學校、興隆臺區興隆中學、興隆臺區鼎翔學校,依據考生志願按中考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統一錄取。

(三)集團遼東灣校區、盤錦市第二高級中學

1.招生計劃的80%面向全市考生,依據考生志願按中考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統一錄取。

2.招生計劃的20%面向市直、雙臺子區考生,依據考生志願按中考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統一錄取。

(四)集團遼油三高校區、遼河油田第二高級中學

1.招生計劃的80%面向興隆臺區考生,依據考生志願按中考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統一錄取。

2.招生計劃的20%面向市直、雙臺子區、大窪區和盤山縣考生,依據考生志願按中考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統一錄取。

(五)大窪區高級中學

1.招生計劃的85%用於招收本區域內的初中畢業生,具體招生方案由區教育局制定,並報市教育局備案。

2.招生計劃的15%用於招收非本區域內的初中畢業生,依據考生志願按中考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統一錄取。

(六)盤山縣高級中學

1.招生計劃的75%用於招收本縣域內的初中畢業生,具體招生方案由縣教育局制定,並報市教育局備案。

2.招生計劃的25%用於招收非本縣域內的初中畢業生,依據考生志願按中考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統一錄取。

(七)盤錦市高級中學中加國際班

招生計劃面向全市考生,依據考生志願按中考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統一錄取。

(八)盤錦華髮國際學校、盤錦市育才學校、盤錦光正實驗學校、盤錦德馨學校

招生計劃面向全市考生,依據考生志願按中考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統一錄取。

二、具體政策

1.如普通高中學校招收體育、藝術類特長生,招生總計劃應減去招收的體育、藝術特長生人數為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普通類初中畢業生招生計劃。


2.根據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收普通類初中畢業生招生計劃總數設定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控制線(以下簡稱“錄取控制線”),除體育特長生和藝術特長生外,原則上所有考生錄取分數均不低於錄取控制線。但如錄取控制線以上某一普通高中的錄取人數少於該學校的招生計劃,則依據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補錄。

3.集團市高中校區、集團遼油一高校區實行指標到校分配的計劃,嚴格按分配至各初中學校的指標進行錄取,其中市直、雙臺子區、興隆臺區指標在錄取分數線下20分內有效,大窪區、盤山縣指標在錄取分數線下50分內有效。如有學校沒有考入集團市高中校區和集團遼油一高校區的學生,則依據考生志願,保證有一名考生能進入以上兩所高中的一所就讀。各初中學校到校指標如未完成,到校指標予以回收,依據考生志願,在剩餘未被集團市高中校區和集團遼油一高校區錄取的本市戶籍考生和在盤進城務工隨遷子女考生中依據志願由高分至低分錄取。

4.盤錦市魏書生中學考生的戶籍所在地為大窪區,大窪區高級中學錄取時可按大窪區生源錄取,其他高中錄取時仍按市直生源錄取。自2021年中考起,盤錦市魏書生中學所有考生均按市直屬學校政策執行。

雙臺子區陸家學校在盤山縣高級中學錄取時,按盤山縣生源錄取;其他高中錄取時,仍按雙臺子區生源錄取。

遼東灣田莊臺學校在集團市高中校區錄取時,繼續執行市直學校錄取政策,享受集團市高中校區指標到校錄取政策,未被集團市高中校區錄取的考生,不再享受集團市高中校區在大窪區的到校指標政策;大窪區高級中學錄取時,按大窪區生源錄取;其他高中錄取時,仍按市直生源錄取。

遼河口實驗學校在集團市高中校區錄取時,繼續執行市直學校錄取政策,享受集團市高中校區指標到校錄取名額,未被集團市高中校區錄取的考生,不再享受集團市高中校區在盤山縣的到校指標政策;盤山縣高級中學錄取時,按盤山縣生源錄取;其他高中錄取時,仍按市直生源錄取。

自2022年起,按屬地管理原則,遼東灣田莊臺學校中考執行大窪區屬學校錄取政策,遼河口實驗學校中考執行盤山縣屬學校錄取政策。

5.除集團市高中校區和集團遼油一高校區外,各普通高中分配至某一區域的計劃如未完成,剩餘計劃在全市考生中依據志願由高分至低分錄取。

6.在民辦學校就讀的盤錦戶籍學生、在盤進城務工隨遷子女與公辦學校執行相同政策。

7.符合我市在盤進城務工隨遷子女中考報名政策的外市戶籍考生,截止到報名開始之日,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小學起始一年級即在我市註冊學籍;

(2)在盤錦市公辦學校連續就讀滿足規定年限,其中2020年和2021年中考滿一年,自2022年中考起滿兩年;

(3)有盤錦市的不動產證(或購房全款發票、網籤備案合同),其中不動產證的登記時間、購房全款發票打印時間或網籤合同備案時間應在中考報名開始之日前,逾期均視為無效;

(4)法定監護人的盤錦市社保繳納紀錄滿足規定年限(中考報名當月處於持續繳納狀態),其中2020年和2021年中考滿一年,自2022年中考起滿兩年;

符合我市在盤進城務工隨遷子女中考報名政策的外市戶籍考生,在中考報名前由學校進行公示。

8.在盤錦就讀的外市考生報考集團市高中校區,單獨制定指標分配方法,報考其他普通高中時,與其他類別考生執行相同政策(具體指標分配方法見附件)。


三、關於社會報考類考生的說明


(一)參加社會報考類考生的界定


1.需在戶籍所在地縣區招考辦報名的社會報考類考生。

(1)初中往屆畢業生。

此類考生不允許報考普通高中,只允許填報中職類學校。

(2)初中應屆畢業生。

此類考生是指初中學籍不在盤錦市,但因戶籍在盤錦市,本人要求參加當年度盤錦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考生。

2.在初中畢業學校報名的社會報考類考生。

(1)初中畢業年級轉學學生。

市內各學校初中畢業年級原則上不允許轉學,但因家長異地工作調動、家庭住址遷移造成上學困難、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學校就讀等特殊情況確需轉學的,需以社會報考類考生報名。

凡於2019年8月10日後申請轉入現學籍所在學校就讀的學生,均屬於初中畢業年級轉學學生。

(2)畢業年級實際在校就讀時間少於一學年的學生。

對於九年級在學籍所在學校實際就讀時間少於一學年的學生,也應以社會報考類考生報名。

(3)自2022年中考起,凡在學籍所在學校實際就讀時間少於兩學年的學生,也需以社會報考類考生報名。

(二)參加社會報考的初中應屆畢業生的錄取

初中應屆畢業生參加社會報考,其目的是為了防止該類考生佔用學校的集團市高中校區和集團遼油一高校區的到校指標。因此,該類考生不享受集團市高中校區和集團遼油一高校區在其學籍所在學校的指標到校政策,但其志願填報範圍與學校其他考生相同。


四、其他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大改革政策的宣傳力度,做到社會和家長廣泛知曉。如因學校對政策宣傳解讀不到位而出現信訪事宜,學校承擔化解信訪事宜的主體責任,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如省教育廳發佈最新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將根據上級文件精神進行調整。

附件:集團市高中校區招生指標到校分配方案

定了!盤錦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關於調整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實施方案的意見

定了!盤錦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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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盤錦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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