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你深度瞭解個稅政策,剖析最新個稅計算方法

一、背景概況

隨著中國80年代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的不斷髮展,相對應的國家相關管理政策也是緊跟時代的步伐,不斷推陳出新。

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是於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誕生的;從1980年9月10日至今近40年,已經經歷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修正。

於此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1994年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2號發佈根據2005年12月19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 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08年 2月18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 施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訂;根據2011年7月19日《國務院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第三次修訂;2018年12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7號第四次修訂。

二、最新個稅稅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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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新專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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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最後一行贍養老人分攤每人每月不能超過1000元

四、個稅最新計算方法(年綜合所得適用)

1. 計算公式:個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數算扣除數

速算扣除數=(本級稅率-上級稅率)*本級與上級零界點+上級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應發工資-可稅前扣除項(社保個人部分+公積金個人部分+專項扣除)-個稅起徵點5000元

列如:小明從2019年1月1起每月稅前工資15000元/月,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月1800,專項扣除1500

麼那他第一個月應繳納稅所得額= 15000-1800-1500-5000=6700元

由於6700小余36000,所以他的目前所適用的稅率為3%

所以他的第一個月個稅應納稅額是=6700*3%-0=201元

又36000/6700約等於5.3731說明本年度第6個月的時候他的年應納稅額已經高於36000低於144000,所以從第6個月起,他的個稅所適用的稅率就是10%(不再是3%),速算扣除數為(10%-3%)*36000+0=2520元

像這種突然變化了適用稅率的怎麼算呢?這裡劃重點

小明的第6個月的個稅應納稅額=[6700*6*10%-2520(速算扣除數)](6個月一共的應納稅額)-201*5(前面5個月已經繳納的稅額)=495元

其他的情況以此類推。

所以現在一般公司計算員工工資薪金的時候,一般都會分成兩張表,一個表專門記錄年累計應納稅和已繳稅額得出本月應納稅額,再在另一張表裡計算薪資。(這裡我想吐槽一下,個稅一改,計算方法真的比原來複雜了好多,當然了,為了降稅這都不算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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