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四大案,每次案發無數官員被殺,為何各級機構仍能正常運轉

當今國家為了充實地方政府和首都部委的官員編制,是通過公務員考試來選拔官員的,分為國考和省考。參加國考的考生,成績合格後直接分到國家垂直部委任職;而參加省考的考生,考試合格後就分配到省裡的各個機關單位任職。但是不管怎樣,公務員考試是選拔官員的唯一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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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明朝,尤其是在明初時期,朝廷和地方對官員的需求是非常大的。國家剛建立,百廢待興,需要大量的地方官去執行朝廷的政令,以維持國家正常運轉。當時明朝官僚體系的中堅力量,已由所謂的“開國六公爵二十八候”佔據,他們就任朝廷重要部門的主要崗位。而上至六部下至地方府、縣,就需要重新選拔官吏來充實官僚體系,雖然有元朝遺臣可以任用,但遠遠是不夠的。

不僅如此,在明初還發生了有名的“洪武四大案”,每次案發上至朝廷六部、下至地方府、州、縣,都有無數官員落馬被殺,但是卻有源源不斷的新生官吏及時補充。就算是在官員編制不齊的情況下,國家卻仍能正常運轉,機關單位的日常政務也能照常處理。那這都是原因呢?這就要說說明朝是如何選拔官吏,以及朱元璋在官員不齊的情況是如何應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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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員的選取主要來自三方面:舉薦、學校、科舉

一、舉薦

舉薦類似於隋唐以前的察舉制,朝廷高級官員可以直接向朱元璋推薦人才,地方也可以向朝廷推舉有才的儒生,而被推薦的人也可以再次“轉舉”。《明史·選舉志》記載:

其年(洪武初年)冬,又遣文原吉、詹同、魏觀、吳輔、趙壽等分行天下,訪求賢才,各賜白金而遣之。

就是說,派文原吉等人分別巡行天下,尋找賢才,通過貴重禮物聘請回來。這些被舉薦的人,能力強的或名聲大的,起步就是六部尚書,若稍微差一點的,也能混一個六部侍郎、都察院副都御史,或地方布政使和知府來當。

除了舉薦賢才外,朱元璋還直接任命富農地主為官,家產多的可以得一個知府噹噹,少一點的就只能當一個知縣了。朱元璋認為:這些地主長期生活在對農民的剝削中,他們更懂得如何統治農民,而這些地主也會永遠的效忠朱氏王朝,對自己的集權統治是有利的。所以這種官員選拔方式是非常適合封建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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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

明朝的學校也是培養官員的重要途徑,在地方設有府、州、縣學,京城設有國子學(後更名為國子監)。地方的學生是不能做官的,需要從縣開始學習然後參加考試,一級一級的通過州、府,最後考入國子學。到了國子學畢業後可以直接做官,這時一般是地方官和六部侍郎以下的小官;而再次參加考試且通過的,可以就任六部高級官員和地方主管官員。這和今天的黨校比較類似,省裡面有縣、市、省級黨校;北京有中央黨校,一般進入黨校學習就意味著要提拔使用了。

明朝學校的學生分兩種,一是官生(官二代),二是民生(平民家的兒子)。官生自打識字起就可以直接進入當地學校學習,而農民家的孩子則需要參加學前考試,考試合格才能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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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舉

雖然自隋唐以來,科舉就成了選拔官員的一種途徑,但是歷朝歷代都沒有把科舉當作挑選官員的重要途徑,一是科舉通過的考生人數很少,二是皇室為了維護官員和地主階級的利益,不得不大量任用他們子嗣後代。而到了明朝,朱元璋也是在洪武三年才開啟科舉選仕,而到了洪武六年,曾一度廢止。因為朱元璋認為:通過科舉選拔的官大多是年輕人,很少能勝任給他安排的官職工作,所以就大量讓人舉薦賢才,而放棄科舉選仕。此見於《明太祖實錄》:

科舉選拔的官員多後生少年,能以所學措諸行事者寡,乃但令有司察舉賢才,而罷科不用。

但是到了洪武中期,為了鼓勵人們讀書至仕,於洪武十五年復起科舉考試,到了洪武十七年朱元璋終把科舉定為選拔官員的永制。雖然此時科舉已成為選舉官員的主要途徑,但是就人數來看,遠遠不及舉薦和學校輸出的官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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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時期,朱元璋每兩三年一次,讓朝廷和地方官員舉薦賢才,多的時候有三千七百多人,少的也有一千九百多人。而富農地主做官則就更多,洪武時期以七百畝以上為富農,當時光南京直隸地區的富農就有一千四百多戶。而通過科舉做官的人就少得可憐,科舉每三年一次,每次只選取一百來人。因為舉薦和地主來源佔比很大,這就造成了當時的官員素質十分低下,也就是貪汙現象橫行。

朱元璋在官員編制不齊情況下的應對

朱元璋統治時期明朝發生了有名的“洪武三大案”,案發的主要原因除了首腦徇私舞弊之外,還有一大部分原因是,餘黨成員出來做官的初衷不是造福百姓、效力國家,而是為了個人的榮華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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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些人一旦做官,就首先會中飽私囊、壓榨百姓,而朱元璋對他們的處置就是一個字:殺。所以四大案每次案發,都有無數的官員落馬,身首異處。除了四大案懲治的官員,平時在肅貪時也有大量的官員被殺。但是在全國大量官員被殺的情況下,明朝政府機構卻仍能照常運轉,這就是因為朱元璋對那些舉薦的賢才和富農是分批錄用的,當第一批官員被殺後,則由下一批補缺。

即使這樣,到了洪武中後期,官員仍然不夠用,朱元璋就索性不再充實六部和地方官員的編制了。破罐子破摔,朱元璋直接把一個人當作十個人用,反正只發一份工錢,還可以省下財務開支,何樂而不為?所以一個機關單位的官員往往要管整個地方的所有政務,官員猝死在工作崗位上的事情時有發生。不過到了洪武末年的時候,朱元璋意識到了要即將傳位給孫子朱允炆,所以又多次選拔官員,補缺官員編制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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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對官員的選拔方式,舉薦和學校佔有很大的成分,科舉只是一少部分。而科舉選拔的官員,其素質要稍微高一些,而舉薦的賢才和學校學生直接做官,就會勢必造成官員腐敗或難當大任的情況。畢竟官員想要身居高位,最好能一步一個腳印,從基層做起,這樣再身居高位時,才能勝任本職工作。

所以前段時間,一位二十八歲的女幹部就任副縣長一事,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網友們紛紛質疑其履歷真假,也更懷疑這位女幹部如此“年輕”能否勝任副縣長一職。

那麼對於沒有做官經歷的人,直接任職高級官位,各位讀者怎麼看呢?歡迎在下方留言,分享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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