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惹纷争 杀人被起诉

近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报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的赵某某故意杀人案,经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提起公诉。

2018年3、4月间,被告人赵某某与被害人李某相识后保持恋爱关系。期间被告人赵某某在以结婚为目的的前提下长期和李某保持“同居”关系。2019年3月间李某提出要与赵某某分手和其他女性交往的想法后,被告人赵某某心生不满。后二人在赵某某的暂住处发生性关系后,被告人赵某某因故归李某怀恨在心并趁李某不备之际,持室内的水果刀一把朝被害人李某的双眼各捅一刀后,又持刀连续朝被害人李某的颈项部、肩背部猛捅数刀,致使被害人李某因伤势严重倒地不起。作案后被告人赵某某逃离案发现场前往医院疗伤。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符合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多次捅刺导致右锁骨下静脉、动脉不全离断,引起急性出血而死亡。被告人赵某某作案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遂将本案报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于近日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请正确处理恋爱情感纠纷和矛盾,不能付诸武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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