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率先修法禁食野生動物 合法養殖者將獲合理補償

信息時報訊(記者 黃熙燈 通訊員 林蔭)3月31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率先把“全面禁食陸生野生動物”明確寫入省級地方性法規。4月16日下午,廣東省林業局在廣州市召開《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宣講暨全省禁食野生動物後續工作視頻會議,部署全省禁食野生動物後續工作。會議提出,廣東各地政府應當支持、指導、幫助受影響的農戶調整、轉變生產經營活動,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補償,要將合法養殖、依規停業的作為補償對象,優先做好對貧困戶的補償,對違規取得行政許可證件或違法從事養殖的不予補償。

會議提出,要落實屬地責任,市縣人民政府是做好此次人工繁育野生動物處置工作的主體,各地林業部門要按照“依法依規、屬地管理、分類處置、合理補償、脫貧優先、平穩有序”的工作原則,積極配合當地政府認真研究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後的應對工作,主動制定處置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補償標準、範圍、對象,確保任務有序落實到位。同時,各地要積極探索開展養殖戶轉型轉產、安置、補償和野生動物處置等工作,儘量減少養殖戶損失。目前省林業局已經組織專家評估和編制了野生動物的參考價格、處置技術指引,正在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省人工繁育野生動物處置工作的指導意見,爭取早日下發。同時,省林業局也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向國家林草局、農業農村部反映我省實際情況,積極爭取將部分物種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或水生動物相關名錄。

會議要求,各地林業部門要全面摸清在養的野生動物種類數量,對合法養殖與非法養殖予以區分,對以食用為目的和非食用性利用予以區分,合理測算可能面臨的損失。要有序推進分類處置工作,對列入相關目錄的,如梅花鹿、馬鹿、鵪鶉、鷓鴣、雉雞以及中華鱉、烏龜、美國青蛙、牛蛙等物種,按照《畜牧法》、《漁業法》的規定管理;對沒有列入相關目錄的,也就是目前亟需妥善處置的陸生野生動物,根據物種習性和特點主要採取科學放歸、轉型調整、收容救護、無害化處理等方式進行處置。在轉型調整方面,引導、幫扶養殖戶對接醫藥單位、科研院所(校)、動物園等需求機構,用於中醫藥、科學研究、標本製作、展示展演、自然教育等用途。會議要求各地林業部門做好國家政策解讀和信訪維穩工作,不得發生拒絕接訪、拒絕登記和拒絕核實等推諉現象,要積極聯合農業農村部門,組織力量對本行政區域數據檔案進行登記、核實、確認,切實做到不漏一家、不漏一隻,務必使檔案數據詳實準確。

會議提出,各地要依法合理補償,切實保障廣大農戶利益。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將合法養殖、依規停業的作為補償對象,優先做好對貧困戶的補償。要合理制定補償標準,重點考慮在養野生動物的種類、數量,適當兼顧養殖設施投入和養殖模式等因素,並加強跨區域溝通協調,避免補償標準差距過大引發新的矛盾。具體補償範圍、標準、對象由市縣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定。同時,各地要推動轉產轉型和落實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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