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干警走上新“岗位”

4月22日,绩溪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龚鑫步入法院大门,开始了他新一天的工作,作为检察干警的他为什么到法院上班了呢?原因很简单!


检察干警走上新“岗位”


为进一步拓宽培养渠道,助力青年干警成长,提升检察干警依法办案水平,绩溪检察院与绩溪法院就青年干警培养锻炼工作进行会商并形成工作纪要,选派检察干警到法院挂职锻炼。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队伍建设,创新干部培养机制,近期出台《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干部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挂职锻炼形式主要有到外地检察机关挂职、到本地其它县直机关挂职、到本地基层乡镇挂职、在本院跨部门挂职,锻炼时间至少3个月,一般不超过1年。以促进干部成长为原则,挂职岗位与干部专业、特长相匹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以此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及业务水平,培养复合型人才,促进绩溪检察院整体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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