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夯实全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抓好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近日,自治区水利厅印发《关于落实好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通过压实责任、明确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推动水库“三个责任人”( 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从“有实”到“有能”转变,提升“三个重点环节”(水雨情测报、调度运用方案、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水雨情测报工作做到“三个具备”。一是每座水库应至少具备一套库水位观测设施。二是每座水库要具备观测降雨量信息能力,确保能够掌握水库库区及上游降雨量信息。三是每座水库要具备基本的通信条件,满足汛期日常和紧急情况下水雨情、工情信息报送要求。

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做到“四个落实”。一是落实责任人履职要求,各责任人按照水利厅制定的《履职手册》,切实担负起相应责任。二是落实责任人《掌中册》,确保每座水库的每个责任人都要有一本相应的履职《掌中册》。三是落实巡视检查制度,确保能够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准确判断。四是落实责任人培训工作,进一步拓展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能。

调度运用方案(规程)和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满足“五个要求”。一是调度运用方案(规程)编制要满足要求,确保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要满足要求,确保关键时刻管用、好用。三是调度运用方案(规程)和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要满足审批要求,并及时做到修订完善。四是调度运用方案(规程)和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要满足演练要求。五是大中型水库要建立调度记录制度,达到要求。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履职能力,自治区水利厅还制定下发了《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履职要求》和《责任人履职掌中册》,指导水库大坝责任人各项履职工作。

通过不断强化各项措施,不仅为全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也将为做好今年安全度汛工作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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