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水利廳夯實全區水庫安全運行管理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進一步抓好水庫安全運行管理工作,近日,自治區水利廳印發《關於落實好小型水庫防汛“三個責任人”履職手冊和小型水庫防汛“三個重點環節”工作指南(試行)有關工作的通知》,通過壓實責任、明確重點任務和時間節點,推動水庫“三個責任人”( 防汛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和巡查責任人)從“有實”到“有能”轉變,提升“三個重點環節”(水雨情測報、調度運用方案、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操作性。

水雨情測報工作做到“三個具備”。一是每座水庫應至少具備一套庫水位觀測設施。二是每座水庫要具備觀測降雨量信息能力,確保能夠掌握水庫庫區及上游降雨量信息。三是每座水庫要具備基本的通信條件,滿足汛期日常和緊急情況下水雨情、工情信息報送要求。

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和防汛責任人做到“四個落實”。一是落實責任人履職要求,各責任人按照水利廳制定的《履職手冊》,切實擔負起相應責任。二是落實責任人《掌中冊》,確保每座水庫的每個責任人都要有一本相應的履職《掌中冊》。三是落實巡視檢查制度,確保能夠對巡檢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出準確判斷。四是落實責任人培訓工作,進一步拓展培訓方式,提升培訓效能。

調度運用方案(規程)和大壩安全管理(防汛)應急預案編制滿足“五個要求”。一是調度運用方案(規程)編制要滿足要求,確保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大壩安全管理(防汛)應急預案編制要滿足要求,確保關鍵時刻管用、好用。三是調度運用方案(規程)和大壩安全管理(防汛)應急預案要滿足審批要求,並及時做到修訂完善。四是調度運用方案(規程)和大壩安全管理(防汛)應急預案要滿足演練要求。五是大中型水庫要建立調度記錄制度,達到要求。

此外,為進一步加強水庫大壩安全管理,切實提高大壩安全責任人和防汛責任人履職能力,自治區水利廳還制定下發了《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和防汛責任人履職要求》和《責任人履職掌中冊》,指導水庫大壩責任人各項履職工作。

通過不斷強化各項措施,不僅為全區水庫安全運行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也將為做好今年安全度汛工作做好準備、打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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