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某男子强吻厂里女同事!把人堵住强行搂抱揉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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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心仪的女同事拒绝后,他全然忘却恋爱需两厢情愿的道理,而是步步紧逼,一次次突破法律和道理的底线。4月20日,这起上虞区检察院办理的强制猥亵案落判,唐某一审获刑,并被适用禁止令。这也是绍兴地区首个检察机关建议对强制猥亵案被告人适用禁止令被法院采纳的案件,有效保护了被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和生活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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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是上虞区一家工厂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对女同事小丽(化名)心生好感,经常主动邀约,但都被对方拒绝。唐某并没有就此适可而止,在欲望的支配下他的行为逐渐越规逾矩。2019年10月的一天早上,小丽从工厂开水间打完水准备回办公室时,唐某突然挡住她的去路不让离开。期间,唐某不顾小丽的拒绝和反抗,趁四下无人数次用手捏她的胸部,直到有其他同事路过才作罢。事后,小丽担心此事张扬会遭同事嘲笑,便选择了沉默,这也令唐某更加肆无忌惮。随后几日,唐某又多次违背小丽意愿,在卫生间门口、开水间等场所采用搂抱、揉捏胸部、强行亲吻等方式对小丽实施了强制猥亵。同年11月20日,忍无可忍的小丽报了警。


“我知道错了,不该不顾她的意愿一味纠缠。”归案后,唐某后悔不已。鉴于唐某真诚悔罪并已获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逮捕决定。但考虑到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依然存在接触被害人的可能,承办检察官于2020年1月向公安机关发函,建议对唐某作出禁止性规定,即禁止进入被害人居所或接触被害人

。公安机关依函执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向唐某重申了违反禁止性规定的法律后果。4月3日,上虞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唐某提起公诉。为实现对被害人的全流程保护,检察机关还依法建议法院在判决时同步宣告禁止令。


4月20日

上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一审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适用禁止令,明确在缓刑考验期间,未经被害人允许不得接近被害人居所、工作场所及其近亲属等,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判决生效后,上虞区检察院将对本案禁止令执行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如发现唐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出现严重违反禁止令的行为,将依法建议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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