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去面試被老闆無情地羞辱了,但是願意錄用我,該去上班嗎?

文/1434字,閱讀時長2分鐘


前些天我在網上看到個帖子,有位求職者講訴了自己的故事,他35歲,去一家企業面試,然後被老闆無情地羞辱了,但公司居然還是願意錄他。這位求職者就很糾結該不該去上班?

看完這個貼子,我有個困惑:什麼叫“無情地羞辱”?是老闆對你進行人身攻擊了還是說老闆的話讓你內心感覺到有些不舒服,戳中了你的軟肋?

因此,不同性質的問題,我們需要區別開來對待,並且深入理解老闆會這麼做背後的動機。

35歲去面試被老闆無情地羞辱了,但是願意錄用我,該去上班嗎?

一、也許老闆是在對你進行壓力面試

做過面試官的朋友都知道,在面試的方法中有一種偶爾會採用的叫做“壓力面試”。

專業的招聘官在進行壓力面試前,都會提示下求職者:“下面我將對您進行壓力面試,可能有些話讓你感到不舒服,您能夠接受嗎?”

假如求職者回答可以接受,那麼面試官就會正式開展壓力面試,在壓力面試的過程中,會提出一些人感到緊迫性的一些問題。

舉個例子:

“你經歷太單純,而我們需要的是社會經驗豐富的人,為何還來參加我們的招聘?”

“你性格過於內向,這恐怕與我們的職業不合適。您怎麼看待自己?”

壓力面試的目的,並不是真的需要去”羞辱“求職者,而是考察在特殊背景或場景下求職者的應變能力及抗壓能力。

但是在職場上確實也有很多的面試官並不懂得壓力面試的原理和技巧,不給求職者事先說明就自動開啟了壓力面試,這種毫無準備的狀態下,求職者會產生厭惡、緊張、屈辱性的一些感覺。

甚至個別求職者情緒管理能力較弱,因為面試官的壓力面試問題過於尖酸,直接現場就爆發,做出過激的舉動。

因此,從HR專業性的角度,我並不建議面試官在沒有接受專業培訓之前就輕易採用壓力面試去提問,以免出現不可控的局面。

35歲去面試被老闆無情地羞辱了,但是願意錄用我,該去上班嗎?

二、老闆可能是為了“殺價”而採取的打壓手段

還有些老闆,用人的動機不單純。

比如雖然面試過程中認為你表現不錯,是考慮真的要錄用你,但是一看期望薪資填那麼高,要給你這樣的高薪,內心有些肉痛,那麼該怎麼辦呢?

於是就想先殺殺你的“價”,在面試過程中對你進行一番”羞辱“,然後再宣佈錄用你,以便於後面談offer薪資的時候掌握主動權。

這種情況其實職場上很普遍,尤其是一些中小民營企業老闆,給你高高在上的感覺,讓你認為這樣的公司非常了不起,很難進入,所以你需要珍惜這個機會,也不應該提出過高的薪資要求。

這招對一些自我價值定位不清晰的求職者往往比較有效,錯誤地判斷了自己的市場價值,於是還降低了薪水加入了這家公司。

最後偷笑的卻是老闆,省去了一部分人力的成本,對老闆來說付出的只是面試的幾句話而已,難道不開心麼?

35歲去面試被老闆無情地羞辱了,但是願意錄用我,該去上班嗎?

三、對求職者來說,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看待

面對老闆面試中的”羞辱“又答應錄用,如此鮮明的反差,求職者該怎麼看待呢?

我認為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老闆所謂的”羞辱“究竟是對你人格的羞辱還是說設置某些場景測試你的反映?即我之前所說的壓力面試。

對那些直接羞辱你人格的老闆,我覺得無論其是否決定錄用你,建議都不要去這家公司。因為老闆的職業素養就很差,今天可以在面試現場侮辱你人格,將來在工作會議上或者其他場合也會這樣侮辱你。

難道我們工作賺錢就是為了來被侮辱的嗎?

第二,要考慮老闆在offer給薪資的時候有沒有存在”殺價“的行為,假如明顯殺價了,那就說明是耍了花招希望你降低工資要求。

這時候你要考慮的是對這個公司及這份工作自己是否喜歡?覺得有沒有發展前景?假如都還挺滿意的,那麼就爭取和老闆或HR在薪資談判時做一些溝通,不要讓自己被殺得太狠了,以自己可以接受的薪資去入職就行。

假如薪資壓根無法接受或者面試後感覺對公司印象不好,那麼建議你重新再考慮其他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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