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再次通報女律師事件:就民警語言不文明責成深刻反省

針對引發外界關注的女律師孫世華自稱遭廣州警方脫光檢查事件,廣州警方10月13日晚再次發佈通報稱,視頻顯示不存在孫世華被毆打和羞辱的情況,當事民警在工作中存在態度生硬、行為和語言有失文明的問題。


警方再次通報女律師事件:就民警語言不文明責成深刻反省


近日,一名孫姓女律師自稱,9月20日她到廣州荔灣區公安分局華林派出所,溝通辦理委託人的取保候審事宜,遭遇警察“碰瓷”,並遭到“裸檢”羞辱。

孫姓女律師自述,自己在派出所時,一名警察將自己的工作證甩向她,她舉手遮擋,被警察指稱“搶工作證”、 “襲警”。該女律師自稱被警察“包圍後,有人反剪我雙手,陳警察對我掐脖施暴,我被掐得滿面通紅,白眼上翻”。隨後還被要求脫衣服接受檢查,裸身過程持續20分鐘左右,並按照要求進行拍照、打指模和驗尿。在接受了約6小時的訊問後,直至當晚11時50分才被釋放。

此前據廣州市公安局10月10日通報,經調查,9月20日下午,荔灣區公安分局華林派出所在依法偵辦一起刑事案件時,自稱該案犯罪嫌疑人周某的代理律師孫世華(女,48歲,未提供有效律師證件)和與案件無關的梁某基(男,42歲)、張某洲(女,49歲)3人一同來到派出所,要求辦理周某取保候審法律手續。值班人員隨即通知辦案民警,辦案民警到場後向其出示警察證表明身份和告知其辦理程序時,孫世華以查看民警身份為由,伸手拉扯民警掛在胸前的警察證。與此同時,張某洲用手機在派出所內拍攝警務工作,並與梁某基一同起鬨吵鬧、辱罵民警,經民警口頭制止仍不聽勸阻、繼續拍攝。

廣州市公安局稱,孫世華等人的行為已涉嫌擾亂單位秩序,為此民警依法將3人口頭傳喚帶入該所辦案區,按照程序規定進行人身安全檢查、信息採集、詢問調查等工作。23時許,3人結束傳喚後離開。次日,孫世華撥打廣州市公安局督察專線投訴。督察部門展開認真調查,通過調取翻查視頻錄像、走訪詢問相關人員等,不存在孫世華等3人被民警毆打和羞辱的情況。

10月13日晚,廣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再次通報稱,近日,針對廣州律師孫世華投訴在荔灣區華林派出所被毆打和羞辱的情況,廣州警方高度重視,迅速啟動調查程序,並與市律師協會保持溝通和聯繫。日前,警方邀請該協會代表調看了從當事人進入到離開派出所的全部視頻。視頻顯示不存在孫世華被毆打和羞辱的情況。

廣州市公安局同時表示,警方相關負責人表示,當事民警在工作中存在態度生硬、行為和語言有失文明的問題。目前,警方已責成當事民警深刻反省,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警方將繼續與律協等相關部門保持密切溝通。

廣州警方表示,將始終堅持從嚴治警,依法治警,進一步嚴格隊伍管理,強化監督執紀,規範文明執法,服務社會群眾。

此外,針對該事件,廣州市律師協會10月13日凌晨也曾發佈通報稱,民警存在行為失範、態度不當、語言有失文明等情況,但暫未發現存在毆打羞辱的行為。

廣州市律師協會表示,律協在事後依規啟動維權程序,向廣州市公安局瞭解核查有關情況。該局予以積極回應,向本會通報有關情況。10月11日下午,廣州市公安局應律協的要求,安排律協人員調看了事發經過現場的視頻。根據現場視頻,派出所民警在孫律師辦理業務期間存在行為失範、態度不當、語言有失文明等情況。現暫未發現存在毆打羞辱孫世華律師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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