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司法救助公开审查听证会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纽带,是连接司法理性与人文关怀的桥梁。为进一步增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使司法救助更加公平公正。


根据高检院《关于深入推进刑事申诉公开审查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要求,2020年4月29日上午,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南圣镇政府五楼会议组织召开邓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审查听证会。会议由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黄雄主持,乡镇人大代表曾玉玲、人民监督员吉初学、律师王剑扬、南圣镇分管政法工作副书记陈作挺及申请人的帮扶责任人王卷林应邀参加听证会并发表听证意见,第四检察部控申条线干警及申请人参加会议。


让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司法救助公开审查听证会

让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司法救助公开审查听证会


2019年10月22日16时许,蒋某某驾驶一辆摩托车,从五指山市南圣镇毛祥同甲幼儿园接女儿邓某回家,因蒋某某驾驶操作不当,摩托车向左倒地,乘坐摩托车的邓某摔倒在道路上,由潘某某驾驶的大货车,正好对向行驶到该路段,因刹车不及造成邓某当场死亡、蒋某某受伤、摩托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五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该起道路交通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蒋某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潘某某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申请人邓某某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事故发生后,邓某某既要照顾受伤的妻子,又要照顾上学的儿子,没有心情和精力投入到生产增收上来,造成生活困难。


听证会上,救助申请人邓某某发表了自己的诉求和理由;案件承办检察官全面阐述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审查办理情况并进行了详尽的释法说理;与会人员围绕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救助标的等各自发表意见,均一致认为,检察机关采取公开听证方式审查案件,让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体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邓某某的申请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听证会后,检察机关决定给予邓某某国家司法救助金15000元。我院在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特色,助力脱贫攻坚,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和人文关怀。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力度,进一步扩大案件范围,采取公开办案方式,让刑事申诉和司法救助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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