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一中院莅临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指导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工作

海南省一中院莅临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指导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工作

为有效落实《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4月22日上午,海南省一中院行政庭庭长王定辉、立案庭庭长曾繁桉及行政庭汪永清法官等人莅临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参加由五指山法院举办的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工作座谈会,对五指山市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工作进行指导。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钟钢、五指山法院院长薛蕃超、琼中法院副院长邓雪玲等五指山市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及各乡镇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共五十余人出席会议。会议由五指山法院副院长黄向荣主持。

会议首先由五指山法院院长薛蕃超作致辞,薛院长代表五指山法院党组对海南一中院领导对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工作的莅临指导及各单位对该改革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表态,坚决贯彻落实省高院及一中院改革工作部署,一是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形成政府与法院的良性互动;二是积极协助琼中法院熟悉辖区案件,建立异地法院无缝衔接机制,使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和海南自贸港建设;三是加大宣传引导,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加人民满意度调查,切实提高行政案件审判质效。

随后,五指山市政府副市长钟钢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对破除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破解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意义重大。他提出,在未来的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将思想统一到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部署上来,各部门要积极履行应诉职责,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支持属地及异地法院办理行政案件,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琼中法院副院长邓雪玲介绍了目前琼中法院行政审判异地管辖改革有关情况,并代表琼中法院就贯彻落实改革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会上,一中院行政庭庭长王定辉、立案庭庭长曾繁桉及行政庭汪永清法官对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涉及的立案审查、宣传引导、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府院良性互动机制构建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王定辉庭长强调,在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中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五指山法院要注重对群众的引导释明工作,以“异地管辖为原则,属地管辖为例外”的态度,与琼中法院协作推动改革工作的落实;二是五指山法院要加强行政机关沟通,建立健全法院与政府的良性互动,要探索寻找属地政府与异地法院之间的无缝衔接的渠道;三是两级法院之间要形成高效的内部协调机制,贯彻“两便”原则,基层法院有问题及时向一中院汇报,由中院整理汇总上报省高院;四是加强宣传领导,着力推进改革感知工程,加强改革宣传,通过发布新闻、印发宣传册、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有效应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改革影响力,让社会各界了解支持改革,营造全社会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曾繁桉庭长就立案庭工作提出建议:一是在诉讼服务中心张贴温馨提示,附上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的相应内容,并标明异地管辖法院的具体位置和到达路线;二是向已经进行试点改革的海口中院及辖区法院,多进行请教先进的经验做法;三是尊重当事人意愿,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感受,尊重原告的程序选择权。

汪永清法官表示,改革方案指出实施“轮转式”异地管辖,五指山法院原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由琼中法院管辖,故两地法院要与当地政府建立健全行政协调机制,使法院与各行政机关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确保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把工作做到实处。

最后,王定辉庭长、曾繁桉庭长及汪永清法官与参会人员就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中有关立案和审判执行问题、行政执法、行政应诉等方面展开交流讨论,并对参会行政机关提出的问题当场进行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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