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聲圈有哪些“禁忌“是你沒想到的?

娛樂鑫火


去年有一次採訪曹雲金,講起後臺演員的管理時,他順便說到過去相聲行的一些規矩。

他說,在過去曲藝界後臺其實有很多規矩,在後臺不能敲鼓,山東快書的鴛鴦板不能對著放,唱大鼓的不能支一個空架子不放鼓,後臺不能下棋,因為下棋會說“你先走我先走”,這很不吉利。以前演員早晨起來還“忌字”,中午12點之前不能說些什麼。現在可以說這些講究太迷信,但江湖行就是這麼走過來的。“當然有些東西我只是知道,現在不用了。”

很多相聲界的禁忌也是如此,在過去是有一整套規矩的,只不過如今不再那麼講究了——很多所謂“規矩”確實也沒有必要再留存。

在過去,相聲界的禁忌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堂會禁忌:不能說“死”字

過去很多相聲演員都會到別人家裡去演堂會,這時候就需要注意很多規矩,否則就會得罪主人家。比如到王府演出的時候,相聲藝人就不能穿藍色大褂,因為藍色是朝廷官服的基本顏色。藝人也絕對不能稱呼主人的姓名和小名等等。

另外堂會演出多為慶賀壽辰的演出,因此藝人表演不能說“死”、“亡”等不吉利的字眼。由於現場還有很多女眷觀看演出,演員也不能像在街上演出那樣不太講究地隨意說髒口。

生活禁忌:誰說錯話誰包賠損失

在舊社會,相聲藝人社會地位低下,渴望身邊一切順遂,因此在生活中常避免講一些在當時看來不吉利的語言,做一些不吉利的事情。比如藝人們在一起吃飯不吃麵條,因為演出班子吃散夥才吃“散夥面”。

藝人漱口時不準說話,嘴裡含著東西說話就有啞巴之嫌,這不利於張口演出;不能看連環畫,畫上的人不說話,也有啞巴之嫌。

前面曹雲金說到12點之前不許說的字,就包括“龍、夢、虎、塔”等八個字,龍與聾諧音,塔與塌諧音,因此都不吉利,要用另外的春典話語來代替。藝人們上午在一起的時候,如果有人不小心說了這個字,所有人當天下午就不出去賣藝了,損失由說錯話的人包賠。現在看來,這種規矩既可笑又殘酷,但在過去就是實情。

這些生活中的禁忌,1949年之後就逐漸取消了。

作藝禁忌:禁止“捋葉子”“刨活”

藝人們在作藝時,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禁忌。比如在街上演出要錢時不能用手直接接錢,用笸籮接的時候手的姿勢也有講究,不能像乞討那樣手心向上接。

另外最主要的,是絕對禁止“捋葉子”和“刨活”這樣的行為,這是藝人職業道德的體現。

演出禁忌還是要講究

從現在來看,堂會禁忌和生活禁忌都已經隨風而去,作藝方面的禁忌到現在還是應該有所講究。

捋葉子其實就是抄襲,聽到別人的好包袱兒不事先通知,直接用到自己的演出當中,到現在同樣會被同行所不齒。

另外刨活也絕對不應該,一場演出中自己演出在先的時候,有意將別人在後面演出中要說的包袱兒提前說出來,後面的演員就沒有辦法再說這樣的包袱兒。演員如果是有意為之,那就是喪失藝德的表現,這是相聲行規中的大忌。



鄭捕頭


首先聲明,本人不是相聲行業的從業者,只是喜歡聽相聲,所以回答的都是個人見解,如有不當之處,還望指正。

任何一個行業都有行道和行規,相聲當然也不例外。相聲藝術起源於清末,其行規多以不成文的口授形式傳承,隨著時代的發展,很多行規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甚至銷聲匿跡或者反其道而行了,但仍舊存在一些“禁忌”,要求相聲從業者遵照執行、不得違反。

其一,不得“砸掛”。就是說相聲的人可以“臺上無大小”,但絕對不能用他人的缺陷來當“包袱”。很多相聲演員都發生過拿別人的缺陷開玩笑,導致反目成仇,甚至對簿公堂的例子。

其二,不得“跳門戶”。徒弟在學藝期間,除非師父離世或者改行了,否則徒弟不能另拜師父。這個禁忌其實現在違反的情況也很常見,比如大家非常熟悉的德雲社一眾背叛師門的徒弟們。

其三,“相隔一丈,互不影響”。相聲藝人以“擱地”賣藝謀生,“畫鍋”要有一定的距離,互相之間不要影響,藝人與藝人之間的場子最少要有一丈遠的間距。現在相聲都採取商業演出的形式,商業的本質就是競爭,所以這條禁忌基本已經廢除。但是有些相聲團體由於摸清了一些特殊群體的口味,還是可以建立一些自己的“領地”,存在一定的市場壁壘。

其四,清理門戶。對於存在違法亂紀、道德敗壞、欺師滅祖、敗壞門戶等行為的相聲門人,予以清理門戶,不予承認其為相聲門戶之人,所謂“逐出師門”。被逐出師門者,其他門戶不可再收其為徒。這條禁忌其實也基本不復存在了,不要說被逐出師門者可以另拜他師,更有甚者,被逐出師門之後,自立門戶。

綜合以上,可以看出,其實相聲行業的行規基本已經蕩然無存,所謂的“禁忌”也基本被商業化運作所沖淡。


魯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