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析教師職業的產生與發展

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著教書育人、培養社會建設者、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從廣義上看,教師與教育者是同一語;從狹義上看,教師專指學校的專職教師。

“教師”的概念是與教育的發展、教師職業的發展聯繫在一起的。古代原始部落的氏族首領和具有生產、生活經驗的長者,為了部落自身的生存和發展,把生產知識、生活經驗,特別是風俗習慣、行為準則,有意識地傳播給年輕一代,於是成為最早的兼職教師。專職教師是在學校產生後出現的。

★西周時期


實行政教合一,官師一體,官學中設有專職的教師官“師氏”,有“大師”“小師”之分;戰國時期,韓非子主張以法為教,以吏為師。


★秦始皇三十四年

(公元前213年)採納丞相李斯“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的建議,實行吏師制度;

★漢代以後

中央及地方官學中有“博士”“祭酒”“助教”“直講”“典學”等專職教師;唐代以後,除了有“祭酒”“司業”“博士”“助教”以外,還有“學正”“學錄”“監丞”“典薄”“典籍”“掌饌”等專職教師。除官學外,春秋戰國之後,私學興起,既有官吏兼任或辭官還鄉專任教師;也有名儒大師不願出仕,退而授徒;還有清貧文人充任鄉間塾師、書師。我國古代教師多以“學識”和“人格”為本,所謂“智如泉湧,行可以為儀表者,人之師也”(韓詩外傳)“師者,人之模範也”(楊雄.法言.學行篇),“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

教師的功能主要表現為社會政治倫理功能和教化功能。


在西方,古希臘時期出現的“智者派”是最早的教師,以教授無知的人有知識而生存。在中世紀,僧院學校、教會學校多以僧侶、神父、牧師為師。


近代,隨著教育的制度化,教育教學工作日益成為一種越來越重要的專門職業,教師的社會功能日益顯著。如英國哲學家培根就曾把教師稱為“科學知識的傳播者,文明之樹的栽培者,人類靈魂的設計者”。俄國教育家烏申斯基說:“一個教師如果不落後於現代社會進程,他就會感到自己是克服人類無知和惡習大機構中的一個活躍而積極的成員,是過去歷史上所有高尚而偉大的人物跟新一代之間的中間人,是那些爭取真理和幸福的人的神聖遺訓的保存者。”蘇聯教育家加里寧稱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我國教育家楊昌濟稱教師有:“神聖之天職,扶危定傾,端賴於此”。這些說法都揭示了教師在人類社會發展中的歷史和現實意義。


當代教育已成為社會持續發展的動力,教師的作用也在增強和擴大。教師不僅是人類文化的繼承者與傳遞者,也是社會物質財富的創造者,還是社會發展和改革的重要力量;教師不僅傳播知識,還有培養學生的智力和能力,陶冶他們的情操,關懷和指導他們的學習和成長。


總之,現代意義上的“教師”與古代意義上的“教師”有著本質的區別:

一是多功能性;

二是專門性,作為教師,必須經過培養和培訓,取得合格證書;

三是高素質性,現代教師的內涵更豐富,是“經師”和“人師”的統一;

四是發展性,現代教師必須經過終身學習,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結構、能力結構,使自己成為會學習的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