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你钱,应该什么时候去主张权利?

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何理解上述规定,结合案例对以下几种不同的情形进行分析:

1、 小樊向小李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在借条中写明:“小樊应当在2020年4月26日前应当归还。”那么从2020年4月27日开始,小李就知道小樊没有还他钱,所以此时他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了,如果在3年内都没有进行主张,在2023年4月28日后要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樊还款,此时如果小樊抗辩说已经超过诉讼时效,那么法律是不再保护小李的权利。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对于诉讼时效抗辩,必须是要小樊主动提起,法院才会进行审查,如果小樊在庭审中承认欠款的事实并愿意还款或者小樊都没有提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那么法律还是会保护小李合法行使权利的。

2、 小樊向小李借款10万元,双方没有约定什么时候还款。这就可以适用20年的诉讼时效。因为双方对于还款期限没有进行约定,也就是小李什么时候都可以向小樊要求还款,那这笔钱最长就可以借给小樊20年,但是当20年过去了,仍旧没有向小樊讨要这笔借款,如果再行进行起诉,小樊进行抗辩,那情形也和上面陈述的一致。

当然,小李要证明他有主张过权利,并不一定需要通过法院进行诉讼的方式,还可以自己进行催讨,但是最重要的就是留下证据,比如:可以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并且进行录音,通过微信聊天留下聊天记录等多种方式都可以来证明自己有在借款的期间主张过权利,那权利就从你主张的那一天开始,又可以再顺延3年。

小拓展:

很多人不明白借条和欠条的差别,欠条只能适用3年诉讼时效的原因,其实是因为在写欠条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从写的那天开始,你就知道对方欠你多少钱,从这一天开始,你就明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那么就应当从这一天开始进行起算,当然,要想延长诉讼时效,同样适用以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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