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後請對你的孩子一如既往的愛,不要讓他活在缺失裡

離異後請對你的孩子一如既往的愛,不要讓他活在缺失裡

我老公是離異家庭,因為父母吵架,父親腦力受損,不得不離婚。

那會我老公一歲半,他還有個雙胞胎姐姐,從此姐姐跟了母親,他隨了父親。

我老公一直以來的擇偶觀念就是找一個成熟穩重一點的另一半,他自己白白淨淨文文弱弱,看他外表覺得他更適合一個小蘿莉,所以初次見面的人才不懂這種擇偶觀的來源。

然後再瞭解到他這些年的成長經歷,就能懂得他內心的擇偶需求了。

他這些年喪失的母愛,無從彌補,於是轉嫁到了自己對另一半的要求上。

也許他自己都意識不到父母的離異竟影響到他至深。

他跟他母親從小斷聯,直到前幾年才又聯繫上,包括母親和姐姐。

逢年過節,他都要發微信問候一聲,親暱的喊媽媽。

母親節的時候,發了慰問短信,問候她安好,感謝她的生育之恩,她母親淡淡的回應了一聲“謝謝”。

結婚的時候,想讓他母親回來,他母親以工作忙沒有應承。

生孩子的時候,告訴他母親,她有了一個可愛的孫子,她要當奶奶了。

生二胎的時候,又告訴他母親,家裡又添了一個小寶貝。

他如此熱衷,如此期望得到他母親的關懷。

但是他母親,只是象徵性的回應一番,像不常往來的隔壁鄰居,近乎冷漠。

特別記得,生了二胎的那天,我老公給他母親發了微信報喜,第二天又開視頻,想讓她看看自己的大胖小子,他母親沒有接,後來也沒有回覆。

我想他大概心理失落至極吧。

離異後請對你的孩子一如既往的愛,不要讓他活在缺失裡

其實我很難過,為我老公。他為了這缺失的愛,低落到了塵埃,也許一輩子都沒法治癒。

在我的道德里,父母離異並不代表被拋棄的一方就跟子女的緣分一刀切掉吧。

從法律角度講,離異後雙方都應該對子女承擔起撫養至十八歲的義務。他母親這些年近乎消失的做法,換做我萬萬是不能原諒的。

我老公自小過得有多苦,她心裡太清楚了,老公父親精神失常,奶奶年邁沒有生活來源。他上了一年級就被迫輟學,十一歲出門討生活,那些年怎樣清苦,我老公都是一笑而過。

但是他內心多苦,只有他自己知道。

後來逐漸變好的生活條件,經濟條件並沒有改變他內心的缺失。

這些年無論走的多遠,有多忙,他一定會在端午節,中秋節,春節回家團聚。

他無比熱衷於這些團圓的節日,即使家裡只有奶奶和父親,他仍然一如既往。

我從來不贊同一個女人為了孩子在婚姻裡委曲求全,因為委屈了自己,也並不會讓孩子好過多少。

每天爭論不休,爭吵,冷漠的家庭環境,並不會讓孩子覺得這是一個完整的家。

所以我永遠贊成不適合過下去的夫妻,離婚最好。

但是離婚應該是大人之間的事,孩子不應該受到影響。

不論孩子跟隨了誰,另一半該給的愛一定不要吝嗇,因為他仍然是你的孩子啊。

每個月的看望,每天的短信微信問候,電話寒暄都是一種關懷,沒有任何理由能成為你跟孩子斷絕往來的藉口。

如果有,那一定是為人父母的不合格。

離異後請對你的孩子一如既往的愛,不要讓他活在缺失裡

我老公的姐姐,至今未婚。每天遊蕩於江湖,找不到那個合適的人。儘管她母親再找了一個後爸,兩人沒有自己親生的孩子,但是對於這樣的家庭來說,傷害永存。

所以,只想告訴所有離異的父母親,請別忽略了你的孩子,他是你身上掉下去的一塊肉,是你的延續,請不要讓他受到傷害。

多少後媽虐待孩子,親爸成了後爸,親媽杳無音訊的案例,作為旁人看著都心焦,我不知道那些親生父母怎麼忍心?

多少後爸視繼子如眼中釘,沒有關懷沒有愛甚至沒有錢,而親媽無能為力,而我想,如果親爸在後面支持,孩子怎麼會遇到如此慘境?

婚姻不幸可以選擇結束,但是孩子既然存在了,雙方父母,永遠都應該把照顧孩子的重擔扛在肩上,無論以何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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