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诉+庭前调解 这个检察院为农民工讨薪“撑腰”

14名农民工被欠薪25万余元,讨薪无门,焦急万分!

徐州市睢宁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这样一起农民工讨薪案持续跟进,通过支持起诉并参与调解,最终为农民工化解了难题。

日前,该案经法院调解结案,14名农民工已拿到了部分“血汗钱”,剩余工资也将在三个月内付清。

支持起诉+庭前调解 这个检察院为农民工讨薪“撑腰”


“工程完工大半年了,可我们的工钱迟迟没有着落,也不知找谁讨要……”2020年3月2日,徐州市睢宁县检察院收到这样一封求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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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通过电话迅速与写信的方敬取得联系。经了解,方敬是庆安镇农民,他领着当地十多位村民结成一个木工班组,在建筑工地做木工活。2018年10月,睢宁县魏集镇建设一处居民安置小区,该工程由江苏某建设集团建设,建设集团又将部分工程承包给一个叫张东明(化名)的包头工实际施工,方敬带着木工班组就在张东明承包的工地打工。到2019年5月,工程基建结束,张东明还欠方敬等14位农民工工资每人1.2万至3万元不等,合计25余万元。此后数月方敬等人多次找张东明讨要工钱,张东明总是以种种理由搪塞,后来干脆避而不见。

检察官分析认为,方敬等农民工与建筑工程实际施工者张东明之间存在劳务合同关系,方敬等人已提供了劳务的义务,张东明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该履行支付劳务报酬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方敬等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张东明要求其支付劳动报酬。

于是检察官联系了法律援助中心,推荐专职律师免费为农民工代理诉讼。另一方面,因证据确实充分,且农民工的权益急需保护,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发出了14份《支持起诉书》。

召开“圆桌会议”

进行庭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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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3日,法院对案件进行庭前调解。为了让农民工尽早拿到血汗钱,在检察机关积极沟通下,魏集镇政府负责人、建设集团项目部负责人、方敬等农民工代表、以及久未露面的张东明均来到了调解现场。

调解过程中,张东明称,建设集团仍有工程款未付,所以他也无法与方敬等农民工结清工资;而建设集团项目部负责人则称,张东明承建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所以不能付给张东明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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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僵局,检察官发表意见,认为农民工提供劳务应当得到报酬,至于张东明承建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则是另外一层法律关系,与农民工报酬问题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该因此而推诿、扯皮。事实上,在2019年底,建设集团与张东明结算工程款时,双方同意将其中7万元工程款直接付给方敬等人的木工组作为工资,但这笔钱因张东明与建设公司之间纠纷迟迟没有拨付。

检察官趁热打铁,最终促成建设集团、张东明和农民工三方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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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集团先将7万元支付给方敬等农民工,张东明于6月15日之前将剩下的18万元工资付清。至于张东明承建工程质量问题,则由张东明负责修缮事宜,相关费用从张东明工程保证金中扣除。在调解协议达成的当天,建设集团就将7万元拨付。后法院民事调解书对三方达成的协议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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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0日,14名农民工收到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方敬当天给办案检察官打来电话表达谢意:“感谢检察院为我们农民工讨薪撑腰!我们领到了部分工资,又拿到了调解书,这算是吃了定心丸!现在疫情好转,我们也能高高兴兴地返岗复工了!”

(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睢宁检察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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