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全面禁食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西安市全面禁食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4月17日,西安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西安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獵捕、交易、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決定明確,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全面禁食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非法獵捕、殺害的野生動物包括: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陝西省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法律法規禁止獵捕、殺害的其他野生動物。

全面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包括: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陝西省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法律法規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

決定還明確,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禁止網絡交易平臺、商品交易市場、餐飲等交易場所以及運輸、倉儲、快遞等經營者,為非法交易、運輸、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提供服務,為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務。

禁止為交易、利用野生動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發佈廣告,禁止為違法交易、利用野生動物製品發佈廣告。

餐飲經營者不得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名稱、別稱、圖案等製作招牌、菜譜,招攬、誘導顧客。

鼓勵單位和個人對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行為進行舉報,經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為本決定的實施提供相應保障,落實有關補償政策,支持、指導、幫助受影響的農戶調整、轉變生產經營活動。

嚴厲打擊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違反本決定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野生動物管理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禁止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工作過程中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華商報記者 趙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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