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2020年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2020年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2020年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为扎实做好2020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关于食品安全落实“三严三责”的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全区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工作安排内容涉及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广电局、药监局等26个部门,主要包括强化产地环境安全管理、加强农业投入品安全监管、加强粮食收储质量安全监管、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等十四项重点工作;同时,计划年内实施风险监测和标准制定专项提升行动、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等十大攻坚行动。

工作安排严格遵循“四个最严”和“食品安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逐步完善我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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