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寶鉅虧,在這件事上中國銀行負有什麼責任?

古情濃意


這個問題還真的不好說。

老胡不知道這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於是,在網上查閱了許多信息,從信息中得知,究竟是投資人的錯誤還是中國銀行的錯誤,現在還不能過早地下結論。

據有關專家指出,期貨產品就是具有一定的風險性的,既有賺的可能,又有賠的可能,倘若投資人在投資“原油寶”時已經明確收到了中國銀行的風險提醒,那麼,恐怕是投資人需要承擔損失的。但是,如果投資人在投資“原油寶”時沒有證據表明已經明確收到了中國銀行的風險提醒,那麼,中國銀行是有責任的,投資人的損失就不能夠由投資人承擔了。

據稱,中國銀行在“原油寶”上的操作也存在一定的問題,否則,不至於會產生這麼大的損失,如果中國銀行將責任撇得一乾二淨,恐怕也說不過去。

但是,老胡對期貨產品不瞭解,也不懂得什麼“原油寶”,因此,不能做過多的評價。

剛剛從網上得到消息:投資人聘請的律師事務所也退卻了,不再承擔這個案子。由此可見,這個案件還相當複雜。

另外,我又在網上看到一則消息,消息中說,這些投資“原油寶”的投資人當中,有半數以上都是第一次接觸“原油寶”,對“原油寶”的交易規則還不是十分了解,所以,應該屬於盲目投資。

投資理財是一門很複雜的學問,有人研究了一輩子投資理財,還經常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而這些投資人在還沒有完全搞懂“原油寶”的情況下,就盲目進行投資,從這個角度上來講,投資人的責任似乎更大一些。

但不管怎麼說,投資“原油寶”的投資者們是肯定要虧錢的。據稱,有的人居然要虧掉100多萬,這實在令人可惜。

好啦!不多說了。總而言之,在問題還沒有完全搞清楚之前,很難說出誰對誰錯,也很難說出誰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因此,就讓我們多一些耐心,慢慢等待結果吧!


老胡說三農


對於這個話題,和尚談點個人看法:

1、現在談論要銀行承擔責任,沒有證據證明

原油寶是中國銀行推出的一款理財產品,作為理財產品肯定是在監管部門備了案,也就是說這款“原油寶”是合法的銀行理財產品。

至於說這款產品在交易過程中,產生了巨大虧損,這個有市場風險方面的原因,也有操作這款產品的理財經理方面的原因。如同券商發行的基金出現虧損一樣的道理。

既然產品是合法的,從資本市場上的所有產品一樣,出現虧損也只能投資者自已承擔,而不能怪中國銀行。

2、原油寶出現鉅虧,這個虧損是否虧得合理?這個比較難認定

原油寶投資者按-37.63美元結算後,一天後WTI原油5月合約迎來交割日,最終以10美元交割。這一點太有諷刺味道了。

儘管如此,按照已公佈的中行官方相關信息,說是原油寶當初協議指出:結算價由中行決定發佈。這個具體協議內容我們也不得而知,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完整的投資協議文本內容,很難確定說這個虧損是否虧得合理?

今早上看到報道,說中行對原油寶等交易系統要進行升級了。

這樣的話,即或投資者想要維權,也得先要取證。可這個取證必須得向監管部門投訴,並取得監管部門受理後,才有可能查找真相……

總之,中行原油寶事件,真的是一場讓人很莫名的事情啊!

投資理財切記——市場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謝謝閱讀!


野馬和尚


中國銀行對於此次原油寶穿倉事件已經做除了公告,在公告的內容上已經很清楚的看到,在晚上22:00以後中行不在盯市、強平,並且說明了在市場價格不為負值時多頭頭寸不會觸發強制平倉,所以原油寶此次黑天鵝事件屬於合理、合法的投資行為,只是決策失敗,對外中行沒有什麼法律責任。

投資本來就有風險,尤其是這種帶有投機性質的投資,大家都抱著抄底的心裡去的,投資失敗相信每個人都有心理準備,只不過這次中行慘遭華爾街金融資本獵殺,超出了大家的正常預期,沒有料到會出現這種極端情況。

當然也不是說中行就一點責任沒有,至少在移倉時間點選擇上,中行的操作至少讓大家覺得有失水準。

券商中國在4月份早就提出了有可能出現負值,並且工行、建行在移倉時間點選擇上都比中行要走,為什麼中行偏偏就反其道而行之,在有一定預判的情況下對負值做好充分準備起碼是個盡職盡責的表現,而中行恰恰沒有做到。所以網上有懷疑的聲音,質疑中行這波操作是否有對賭心裡,並且還有傳聞說中行在WTI原油期貨5月合約上持有高達2萬餘張,佔比高達20%,當然這些並沒有依據,官方數據沒有出來之前一切都是臆測。

所以說中行此次雖然不需要負法律責任,但是是否盡職履行移倉義務是有待調查的,相信這麼大的事件在中行內部也會有內部處理,用一句不恰當的話說: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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