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向合夥企業增加認繳出資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且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2、投資標的企業名稱:興雪康(平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3、增加認繳份額:人民幣 3000 萬元(增加認繳後,認繳比例為13.01%)。

4、本次交易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

一、本次對外投資概述

1、對外投資基本情況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雪人股份”)擬向興雪康(平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興雪康”)增加認繳份額人民幣3,000萬元。公司擬與興雪康及其他合夥人福建省興雪宣元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雪宣元”)、天創富投資(平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創富”)簽署了《興雪康(平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增資協議》(以下簡稱“增資協議”)。

本次認繳前,興雪康註冊資本為人民幣55,400萬元,公司與興雪康及其他合夥人興雪宣元、天創富簽訂增資協議,約定由公司對興雪康進行增加認繳份額3,000 萬元。認繳完成後興雪康註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58,400 萬元,公司持有的認繳份額佔其增資後註冊資本的13.01%。

2、投資生效的審批程序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對外投資暨關聯交易的議案》,關聯董事林汝捷(身份證號碼為3501821968********)、林汝捷(身份證號碼為3501031965********)、陳忠輝、陳輝對該議案進行迴避表決。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對外投資事項的審批權限在公司董事會審批權限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情況。

3、是否構成關聯交易

鑑於公司實際控制人林汝捷先生是興雪康有限合夥人之一天創富的第二大股東,公司副總經理華耀虹女士擔任興雪康有限合夥人之一興雪宣元的董事,本次對外投資事項履行關聯交易審議程序。

二、本次投資的情況

1.企業名稱:興雪康(平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1153423075395

3.企業類型:有限合夥企業

4.註冊資本:55,400萬元(增資前)

6.住所:平潭綜合實驗區金井灣片區臺灣創業園

7.執行事務合夥人:福建省興雪宣元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盧聖盛)

8.經營範圍:對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投資;投資管理;資產管理;企業管理服務。(不含金融、證券、期貨、財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9.財務狀況

單位:元

10.股東結構

(1)本次增資前,:

(2)本次認繳完成後,不會導致公司的合併報表範圍變更,興雪康的股權信息如下:

11.對外投資情況

興雪康主要從事產業併購投資業務,持有河南歐新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新特”)51%的股權,歐新特持有瑞典Svenska Rotor Maskiner Group 100%的股權。

12.興雪康不涉及訴訟、仲裁事項或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興雪康持有的資產不存在抵押、質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轉讓的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公司為興雪康提供擔保的情況,公司與興雪康亦不存在債權債務關係。

三、關聯方的基本情況

1. 普通合夥人/基金管理人(GP):福建省興雪宣元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128MA32TH0U4B

(2)法定代表人:盧聖盛

(4)住所:平潭綜合實驗區金井灣片區商務營運中心6號樓5層511室-3555(集群註冊)

(5)註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

(6)經營範圍:受託對非證劵類股權投資管理及與股權投資有關的諮詢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7)關聯關係:公司副總經理華耀虹在興雪宣元擔任董事,除此之外,興雪宣元與公司及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安排。

2. 有限合夥人之一:天創富投資(平潭)有限公司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128MA2XT5GK83

(2)法定代表人:張芝蘭

(4)住所:平潭綜合實驗區金井灣片區臺灣創業園

(5)註冊資本:25300萬人民幣

(6)經營範圍:項目投資及投資管理;企業資產管理;商務信息諮詢(以上均不含金融、證券、期貨、財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7)關聯關係:公司實際控制人林汝捷是天創富的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為27.3%,除此之外天創富與公司及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安排。

四、與關聯方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情況

本次交易前12個月內,上市公司與上述關聯方未發生過關聯交易事項。

五、增資協議的主要內容

公司擬與興雪宣元和天創富簽訂增資協議,協議主要條款如下:

1.增加認繳的方式及金額

公司以現金方式對興雪康增加認繳3000萬元,本次認繳完成後,興雪康的註冊資本由人民幣55,400 萬元增加至58,400萬元,公司作為有限合夥人之一持有興雪康7,600萬元的認繳份額,認繳比例13.01%,興雪宣元作為基金管理人持有興雪康5,400萬元的認繳份額,認繳比例9.25%,天創富作為有限合夥人之一持有興雪康45,400萬元的認繳份額,認繳比例77.74%。

2.新增認繳的用途

興雪康將本次增資的增資價款用於對其全資子公司歐新特的增資。

歐新特公司成立於2018年7月,其主要經營範圍:新能源技術、氫能源技術、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諮詢、技術轉讓服務;新能源汽車零售;新能源汽車零部件、電池的銷售;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互聯網信息諮詢(不含金融)。

3.違約責任

本增資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協議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 如經過協商或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至福州市仲裁委員會按照仲裁 時該會適用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協議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公司以自有資金對併購基金興雪康增加認繳,是為了滿足新能源業務產業化發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體發展戰略規劃和長遠利益。

本次增加認繳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本次關聯交易事項不會對公司當期和未來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造成重大影響,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履行程序

(一)董事會審批情況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公司向合夥企業增加認繳出資暨關聯交易的議案》,關聯董事林汝捷先生(身份證號碼為3501821968********)、陳忠輝先生、林汝捷先生(身份證號碼為3501031965********)、陳輝先生對該議案進行迴避表決,其他非關聯董事表決一致同意該議案。該事項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本次交易金額在公司董事會審議權限範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公司已將第四屆董事會十三次會議審議的《關於公司向合夥企業增加認繳出資暨關聯交易的議案》事先與獨立董事進行溝通,獨立董事聽取了相關人員的彙報並審閱了相關材料後,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如下:

本次公司以自有資金對併購基金興雪康增加認繳,是為了滿足新能源業務產業化發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體發展戰略規劃。我們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董事會審議。

(三)獨立董事意見

關於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十三次會議審議的《關於公司向合夥企業增加認繳出資暨關聯交易的議案》,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本次公司以自有資金對併購基金興雪康增資3,000萬元,是為了滿足新能源業務產業化發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體發展戰略規劃;公司董事會在審議上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已迴避表決,董事會審議及表決程序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獨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議案。

八、其他

公司將繼續跟蹤興雪康後續對外投資的具體情況,公司將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義務。

九、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4.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4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