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在東莞,電動車這樣停放或充電屬違法

電動車在建築內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地方停放或充電屬違法行為。4月23日,記者獲悉,東莞消防部門查處多起電動車違法停放或充電的行為,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

拘留!在東莞,電動車這樣停放或充電屬違法

4月22日7時44分許,東莞市一出租屋發生火災並有人員被困。接警後,東莞市消防救援支隊立即調派救援力量趕赴現場處置,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經核查,起火部位為一樓樓梯間違規停放的電動自行車。目前,案件移交給公安派出所,並對因過失引起火災的電動車車主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拘留!在東莞,電動車這樣停放或充電屬違法

3月14日,東莞一出租屋發生火災,東莞市消防救援支隊接警後立即趕赴處置,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經勘查認定,火災原因系停放在樓梯間的電動自行車電池短路產生的火花引燃周邊可燃物致災。

在後續調查中,消防勘查員發現該起火的電動自行車車主就是該出租屋的二手房東。二手房東對自己隱瞞事實,違規在出租屋室內為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的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根據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對違法人員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記者】何建文

【作者】 何建文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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