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難道就“涼涼”了嗎?

1客觀風險

客觀風險也就是商標查詢盲期。盲期是指申請人把一份商標註冊申請提交到商標局之後,商標局需要3-4個月左右時間,對每份商標註冊申請文件進行掃描、錄入、劃分圖形要素、劃分商品服務分類、財務對款等工作,之後才能在商標局官網中查詢到信息。導致查詢商標時總有3-4個月的空白期的數據查詢不到,所以只要有空白期存在,商標就不會100%成功。

即使商標初審通過,之後還需要進入三個月公告期,公告期滿,商標才註冊成功。而公告期內,社會公眾若認為初審通過的商標有違《商標法》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侵犯了自己的權益,那麼可以向商標局對該商標提起異議,若商標局裁定異議成立,則該商標就無效了。

2主觀風險

審查員的“尺子”。尺子是最公平的,但如果拿在不同人的手裡,去度量,也可能會出現不同的結果。商標法及審查標準好比一把尺子,而不同的審查員主觀認識的不同,拿著“尺子”度量字、圖形等商標的審查結果可能大相徑庭。

部分申請人認為,商標被駁回就註定了申請人不能獲得此商標,但實際情況是:從過去的駁回複審案例分析,有35%左右的商標是在複審後獲得的,也就說商標複審是有一定的困難,但不是完全沒有可能的!放棄複審意味著這個商標將徹底不屬於你。商標複審有可能改變一個企業的命運。

商標駁回複審的作用?

1、多了一次交流講理的機會,可以額通過商標評審委員會全面闡述自己的理由及觀點;

2、可有效延緩時間,可以通過商標評審委員會說明情況,並辦理相關手續之後,即可獲准通過;

3、可大大縮短取證期限,因為有些商標複審還是很容易通過的,可能在一年內就可以拿到《商標註冊證》,一旦放棄,還得重新申請;

4、商標附加值極易提高,很多商標“TM”了很多年,限制企業的發展,而申請商標駁回複審,一旦成功,或許就改變了一個企業的發展。

所以被駁回了也莫慌,可以進行以下幾個步驟:

01

提出撤三 複審

此方式適合用於引證商標申請已經註冊滿三年的情況。如果引證商標註冊已滿三年,可以將對方三年來未使用的類別申請撤三,撤掉之後再申請商標複審,拿下自己想要註冊的商標!

02

複審 延緩審理

部分引證商標到期未續展期限未滿一年的,其他人不得申請該商標,即使申請了也不能通過。此時,做商標法律複審中,被異議、撤三審查等權利是不穩定的。商標複審 延緩審理(9個月 3個月)剛好一年,可以在引證商標無效時,拿下該商標的使用權。

03

複審 重新申請

如果申請的商標是圖文組合的形式,可以使用此方法。如果商標是因為圖案近似被駁回,申請人可以選擇性的將圖案和文字分開,再進行申請。同時,將近似的部分再進行其他方式複審,獲得相應類別的使用權。

04

分割 複審

申請商標的所有類別中,部分類別可以被予以註冊時,可先將這部分類別註冊下來,獲得使用權限。再選擇合適的方式對被駁回的類別做複審。

05

部分複審

如果申請商標與多個商標近似,例如圖案與A商標近似,文字與B商標近似,那麼,我們可以選擇放棄與A商標相同的產品或者服務的部分類別,再去做複審,通過的可能性會高很多。

06

複審

如果申請商標與本企業的字號相同,同時,企業註冊下來的時間先於引證商標的註冊時間,根據在先申請原則,可以提供相關證據,做法律複審處理。此外,如果對商標申請方面有其他的異議,也可以走法律程序進行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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