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野生动物交易的通告

来源: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野生动物交易的通告

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打击野生动物交易的通告

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告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二、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三、全社会成员要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打击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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