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野生动物”强烈呼吁加强完善养殖与野生动物合理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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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教授吕植或将被起诉

究竟什么才是“野生动物”

CITES秘书处声明

吕植教授可能很多人不知道

吕植是谁?


吕植:

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创始人

曾经为中国大熊猫保护作出巨大贡献

我不是“野生动物”强烈呼吁加强完善养殖与野生动物合理区分!


2月24日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禁食令”出台

这个法令的出台,对以食用为目的的特种养殖行业来说,简直是“灭顶之灾”。

特养动物禁食禁卖将近三个月,特种养殖户没有得到国家政府任何补贴。

动物要吃饲料,人员也要花费,特种养殖户面临资金枯竭,心理行将崩溃的局面。

养殖户备受煎熬,悲愤交加。


据消息称将有部分特种养殖企业将联络同行业其他各领域养殖机构,联名自筹资金,自聘律师,自告奋勇当原告,拟以名誉侵权等民事起诉方式,向法院提出起诉吕植等专家。

至于法院是否成功受理,是否胜诉还需拭目以待。


新冠病毒全球肆虐

病毒的肆虐

几乎令全球人类的生命、财产损失惨重

自国内新冠爆发以来

吕教授等多名院士均以“新冠、病毒源头”等犀利字眼剑锋直指“野生动物”

我不是“野生动物”强烈呼吁加强完善养殖与野生动物合理区分!


杜绝野生动物非法食用与交易

这句话我举双手赞成

可是何为非法?何为合法?

为何杜绝非法行为的时候

合法特种养殖户却成为了最终的“受害人”

这其中是谁在偷换概念?混淆视听?

就我个人而言

特种养殖绝不是野生动物


第一代种群必然来自于野外环境

不可否认,

任何物种在人工繁育之前

初代繁殖组均来自野外个体

这是全球所有生物人工繁殖选育都无法避免的

但经历人为驯养多年之后

最初野捕的繁殖组几乎早已不在

剩下的都是多年繁殖下的人工子代


为何它们还戴着“野生动物”的标签

它们已经与牛羊鸡鸭类似

成为了成熟的人工养殖、选育生态链

而各位专家院士们口中所谓的“新冠源头”

这就真的缺少有力证据了

我相信不光是诸位国内专业领域的专家

甚至世界专家都不敢说这“病毒源头”在养殖动物

可以说哺乳动物与病毒有可能成为寄主关系

但若说源头在中国特种养殖的动物

这还是需要更加有力的证据

毕竟,哺乳动物或是变温动物

从作为宠物的猫、狗、兔子等

作为食物的牛、羊、猪等可都是哺乳动物


据了解

全国特养行业人都非常愿意配合一切检测

所有养殖动物一种一种的进行排查

最简单的排除法

我相信各位专家应该都能理解

至于专家们在公共场合、公共平台上这“源头”一说

还烦请给与一个更加服众的说法

我不是“野生动物”强烈呼吁加强完善养殖与野生动物合理区分!

吕教授作为潘文石老先生的学生

师徒二人在大熊猫保护上做出的丰功伟绩我衷心敬佩


可现如今吕教授对特种养殖的动物如此厚此薄彼

是因为它们远不如大熊猫珍贵?

还是因为作为生物学者认为它们的生命更加轻贱

只要有任何理由都可以将它们作为牺牲品

我不是“野生动物”强烈呼吁加强完善养殖与野生动物合理区分!

中国特种养殖部分产业是经历的数十年才有了今天的成效

而不能因为“养殖与野生难以鉴别”

便将数亿生命无情屠杀


我国地域辽阔,资源丰富,产业基础坚固

经验和知识远高于一般发展中国家

更不能因噎废食


我国特种养殖1400余万从业人员

年产值约6000亿的产业规模

这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来自比较贫困的地区


他们没有文化、没有背景

他们绝大部分只是本本分分的农民

就算真的让他们完全退出产业需要一个过程

需要政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让他们寻找到新的生计方式

而不是给与他们一点点所谓的补偿

让他们背着难以偿还的借贷

他们需要的是继续活下去的出路

我不是“野生动物”强烈呼吁加强完善养殖与野生动物合理区分!

如今一句话

“人工养殖野生动物难以区分”

这些本合法合规的动物一夜间仿佛集体成为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恶魔

它们迎来了仿佛地狱般的打死、焚烧、掩埋等无害化处理

您认为这与您一直坚持的自然保护研究相通吗?

我不是“野生动物”强烈呼吁加强完善养殖与野生动物合理区分!

养殖与野生难以鉴别

就应该被一刀切吗?

我们是不是可以借此机会明确这条产业链

遇到问题解决问题

而不是继续遗留问题

全世界数十个国家都可以做到的事情

为什么我们做不到?

这个“难”是真的难吗?

我不是“野生动物”强烈呼吁加强完善养殖与野生动物合理区分!

食用“野味”是陋习

您的这个观点我非常赞同

食用“野生动物”

不仅危害公共安全

也无异于是在屠杀真正的野生动物


强烈支持取缔所有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杀手”

可既不从野外捕猎又完全合法的农民真的是无辜的

我不是“野生动物”强烈呼吁加强完善养殖与野生动物合理区分!

2020年3月17日,针对当时舆论就新冠病毒与野生动物贸易之间的关联的热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秘书处发表了一个声明。

为方便阅读,英文原文附在中文参考译文之后。

我不是“野生动物”强烈呼吁加强完善养殖与野生动物合理区分!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是一项规范CITES所列动植物标本国际贸易的条约。因此,《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方的关注点集中在规范国际贸易上。有关人畜共患疾病的事宜不在CITES的授权范围内,因此CITES秘书处无权就有关人类食用野生动物与COVID-19之间的可能联系的最新消息发表评论。

如有关于人畜共患疾病的疑问,建议您参考从事这些工作的机构,例如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以及其他主管机构和研究机构。以及其他国际和国家的一级机构。

CITES秘书处了解到媒体评论中,其中暗示人类食用穿山甲(或其他野生动物)与COVID-19之间可能存在联系。CITES附录I中包括了所有穿山甲物种,这意味着《公约》通常禁止国际商业贸易。CITES缔约方可授权出于保护或执法等非商业目的进行交换;缔约方还可以采取比《公约》所规定更为严格的措施。这适用于附录I中包括的所有动植物物种。需要注意的是,在给定国家/地区,CITES所列物种的贸易受该管辖区的相关法律管辖。

应中国CITES管理机构的要求,秘书处已于2020年3月5日向第2020/018号缔约方发出了关于中国关于野生动植物贸易监管的紧急措施的通知。声明说,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生效后立即生效的决定,即消除野生动物食品的消费以保障人民的生命和健康。

虽然《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在国际一级规范了合法,可持续和可追溯的贸易,对人类和野生生物都有许多好处,但野生生物的非法贸易却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秘书处继续通过合规援助和执法活动与来源国,过境国和目的地国合作,包括与国际野生动植物犯罪联盟(ICCWC)的合作伙伴合作,以便在需要的时候为缔约方提供支持,并为他们提供所需的打击手段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

我们观察到受到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影响的主要缔约方也正在加大力度,并在国内一级就野生动植物贸易监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这些活动和措施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并有助于更有效地解决跨国野生动植物犯罪。这些措施也将有助于有效执行和执行《公约》以及保护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物种。

我不是“野生动物”强烈呼吁加强完善养殖与野生动物合理区分!

英文原文:

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CITES) is a treaty that regul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in CITES-listed specimens of animals and plants. Therefore, the concerns of the CITES Parties are focused on regulating international trade. Matters regarding zoonotic diseases are outside of CITES’s mandate, and therefore the CITES Secretariat does not have the competence to make comments regarding the recent news on the possible links between human consumption of wild animals and COVID-19.

In case of queries regarding zoonotic diseases, we suggest that you refer to those bodies working on these matters such as the World Organization for Animal Health (OIE), the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FAO) and other competent bodies and research institutions at both international and national levels.

The CITES Secretariat is aware of the media commentary that is suggesting the possible links between the human consumption of pangolins (or other wild animals) and COVID-19. All species of pangolin are included in CITES Appendix I, which means tha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rade is generally prohibited under the Convention. Exchange for non-commercial purposes, such as conservation or law enforcement, can be authorized by CITES Parties; Parties may also introduce measures that are stricter than that which is set out by the Convention. This applies to all animal and plant species included in Appendix I. It i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trade in CITES-listed species within a given country is governed by the relevant laws of that jurisdiction.

At the request of the CITES Management Authority of China, the Secretariat has issued a Notification to Parties No. 2020/018 concerning China’s urgent measures regarding wildlife trade regulation on 5 March 2020. It states that China’s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adopted a Decision to eliminate the consumption for food of wild animals to safeguard people's lives and health, which came in force with immedia

- End -

作者:Dee.;文章来自:新赐爬界: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动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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