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情反轉!日照五蓮這個報案人竟變成嫌疑人

是一個連小朋友們都熟悉的號碼,

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可現實中存在很多的報假警,

擠佔了原本有限的接警資源和處警力量。

由於警力有限,

請珍惜寶貴的警力資源,

將它留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案情重現

“民警同志,我有線索,我要舉報!這裡有人賣淫!”4月2日下午4時許,日照五蓮縣汪湖派出所帶班民警趙警官接到報警電話。

又是賣淫?難道與前幾次報警有關?

趙警官迅速警覺,並立即組織人員趕到報警人所處位置。

到達現場後,報警人情緒非常激動,手舞足蹈,身上還有明顯的酒氣。“別急,慢慢說。”趙警官對他進行安撫。“請問你叫什麼名字?哪裡人?”“我叫朱某某,莒縣棋山鎮長寧村人。”


趙警官看著朱某……

就是他!在仔細端詳後,趙警官確定了。這就是他們要找的人!

這件事情,還得從2020年3月5日說起……

從3月5日至3月10日,這個朱某先後6次酒後撥打110和所內值班室電話,虛構事實報假警。在這期間,是趙警官的另外兩位同事接到的報警電話。

朱某每次又是說這裡有人賣淫了,又是這裡有人搶劫了,“花樣”層出不窮,但無一例外,每次說的都是假的!

4月2日下午,這次朱某酒後又故技重施,再玩這個刺激的“遊戲”,報假警說汪湖鎮漢王村王某家中有人組織賣淫嫖娼。

但令他萬萬沒想到的是,這個“遊戲”不是你想玩,想玩就能玩的。

汪湖所民警對朱某之前報假警的事情早已展開調查,但之前6次報假警,朱某總是打完電話人就跑了,並且由於朱某居無定所、行蹤不定,所以雖前期做了很多工作,卻一直未能將其抓獲,沒想到今天此人竟自己送上門來了!

每次打完電話就跑真刺激?這次所有帳一起找你合算!

趙警官在確定了他的身份後先按兵不動,繼續佯裝與他聊天,並穩定他的情緒,之後找準時機趁其不備,一舉將其擒獲帶回了派出所。

當天晚上,辦案民警展開突擊審訊,並開展外圍調查取證工作,分別對朱某報假警所涉及到的6名案件相關人員開展了多次詢問,一直忙到次日凌晨4時許。

逐漸醒酒的違法嫌疑人朱某眼看事情已經敗露,只好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予以如實陳述。

原來朱某平時喜歡喝酒,頓頓必須有酒作陪,每次一瓶白酒下了肚,不知不覺就迷糊了。酒壯熊人膽,所以朱某一共先後7次用報假警的方式尋求“刺激”。

沒想到這次送上門報案,使朱某的身份從報案人變成嫌疑人,“惡作劇”的戲碼終於耍到了頭。

劇情反轉!日照五蓮這個報案人竟變成嫌疑人


目前,違法嫌疑人朱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七日並處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

你以為隨意撥打110沒關係?

NO,NO,NO!

惡意撥打110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110是負責受理公眾緊急報警、求助的電話,它是公共資源,不僅不能隨意浪費,更應該科學合理地使用它。

如果110被大量無效警情佔用,一旦發生重大警情時打不進來或者耽誤時機,會產生嚴重的後果。因此:希望大家能正確使用110。

法律科普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對有關人員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此提醒廣大群眾:

110既是警民溝通的紐帶橋樑,

更是危急時分的“救命稻草”和“生命線”,

希望每一個人從自身做起,

自覺愛護110,

正確使用110,

不“添堵”,遠騷擾,保暢通,

把有限的空間資源讓給那些最需要幫助的人!

來源:日照齊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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