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個連小朋友們都熟悉的號碼,
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可現實中存在很多的報假警,
擠佔了原本有限的接警資源和處警力量。
由於警力有限,
請珍惜寶貴的警力資源,
將它留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案情重現
“民警同志,我有線索,我要舉報!這裡有人賣淫!”4月2日下午4時許,日照五蓮縣汪湖派出所帶班民警趙警官接到報警電話。
又是賣淫?難道與前幾次報警有關?
趙警官迅速警覺,並立即組織人員趕到報警人所處位置。
到達現場後,報警人情緒非常激動,手舞足蹈,身上還有明顯的酒氣。“別急,慢慢說。”趙警官對他進行安撫。“請問你叫什麼名字?哪裡人?”“我叫朱某某,莒縣棋山鎮長寧村人。”
趙警官看著朱某……
就是他!在仔細端詳後,趙警官確定了。這就是他們要找的人!
這件事情,還得從2020年3月5日說起……
從3月5日至3月10日,這個朱某先後6次酒後撥打110和所內值班室電話,虛構事實報假警。在這期間,是趙警官的另外兩位同事接到的報警電話。
朱某每次又是說這裡有人賣淫了,又是這裡有人搶劫了,“花樣”層出不窮,但無一例外,每次說的都是假的!
4月2日下午,這次朱某酒後又故技重施,再玩這個刺激的“遊戲”,報假警說汪湖鎮漢王村王某家中有人組織賣淫嫖娼。
但令他萬萬沒想到的是,這個“遊戲”不是你想玩,想玩就能玩的。
汪湖所民警對朱某之前報假警的事情早已展開調查,但之前6次報假警,朱某總是打完電話人就跑了,並且由於朱某居無定所、行蹤不定,所以雖前期做了很多工作,卻一直未能將其抓獲,沒想到今天此人竟自己送上門來了!
每次打完電話就跑真刺激?這次所有帳一起找你合算!
趙警官在確定了他的身份後先按兵不動,繼續佯裝與他聊天,並穩定他的情緒,之後找準時機趁其不備,一舉將其擒獲帶回了派出所。
當天晚上,辦案民警展開突擊審訊,並開展外圍調查取證工作,分別對朱某報假警所涉及到的6名案件相關人員開展了多次詢問,一直忙到次日凌晨4時許。
逐漸醒酒的違法嫌疑人朱某眼看事情已經敗露,只好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予以如實陳述。
原來朱某平時喜歡喝酒,頓頓必須有酒作陪,每次一瓶白酒下了肚,不知不覺就迷糊了。酒壯熊人膽,所以朱某一共先後7次用報假警的方式尋求“刺激”。
沒想到這次送上門報案,使朱某的身份從報案人變成嫌疑人,“惡作劇”的戲碼終於耍到了頭。
目前,違法嫌疑人朱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七日並處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
你以為隨意撥打110沒關係?
NO,NO,NO!
惡意撥打110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110是負責受理公眾緊急報警、求助的電話,它是公共資源,不僅不能隨意浪費,更應該科學合理地使用它。
如果110被大量無效警情佔用,一旦發生重大警情時打不進來或者耽誤時機,會產生嚴重的後果。因此:希望大家能正確使用110。
法律科普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對有關人員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此提醒廣大群眾:
110既是警民溝通的紐帶橋樑,
更是危急時分的“救命稻草”和“生命線”,
希望每一個人從自身做起,
自覺愛護110,
正確使用110,
不“添堵”,遠騷擾,保暢通,
把有限的空間資源讓給那些最需要幫助的人!
來源:日照齊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