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真相的東廠,令人匪夷所思

	東廠,官署名。即東緝事廠,中國明代的特權監察機構、特務機關和秘密警察機關。明成祖於永樂十八年(1420年)設立東緝事廠(簡稱東廠),由親信宦官擔任首領。是中國明朝設立的特權監察機構、特務機關和秘密警察機關.
 明朝後期錦衣衛與東西廠並列,活動加強,常合稱為“廠衛”。 東廠權力在錦衣衛之上,只對皇帝負責,不經司法機關批准,可隨意監督緝拿臣民,從而開明朝宦官干政之端。
 

東廠的首領稱為東廠掌印太監也稱廠公或督主,是宦官中僅次於司禮監掌印太監的第二號人物。通常由司禮監中排名第二或者第三的秉筆太監擔任,其官銜全稱為“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簡稱“提督東廠”。東廠的屬官有掌刑千戶、理刑百戶各一員,由錦衣衛千戶、百戶來擔任,稱貼刑官。

除此以外,設掌班、領班、司房四十多人,由錦衣衛撥給,分為子醜寅卯十二顆,顆管事戴圓帽,著皂靴,穿褐衫。其餘的人靴帽相同,但穿直身。

具體負責偵緝工作的是役長和番役,役長相當於小隊長,又叫“檔頭”,共有一百多人,也分子醜寅卯十二顆,一律戴尖帽,著白皮靴,穿褐色衣服,系小絛。役長各統帥番役數名,番役又叫“番子”,又叫“幹事”,這些人也是由錦衣衛中挑選的精幹分子組成。

	
	東廠的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一人掌理,委以緝訪刺探的大權。起初東廠只負責偵緝、抓人,並沒有審訊犯人的權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給錦衣衛北鎮撫司審理;但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
	
	東廠監視政府官員、社會名流、學者等各種政治力量,並有權將監視結果直接向皇帝彙報。依據監視得到的情報,對於那些地位較低的政治反對派,不經司法審判,東廠可以直接逮捕、審訊;而對於擔任政府高級官員或者有皇室貴族身份的反對派,東廠在得到皇帝的授權後也能夠對其執行逮捕、審訊。
	
	廠衛的主要任務之一是監視官僚系統。至於社會上層人物的隱私,以至“家人米鹽猥事”,很難躲過廠衛的耳目,多在宮中傳笑。廠衛對民間的監視,尤其是針對富民的監視,也無孔不入。吳養春靠黃山收息,是徽州有名的富戶。他的家僕告他私佔黃山,歷年所得租稅計六十餘萬金。吳養春被逮至京,照數追賠,他本人被拷打而死,妻女自縊,家產盡收。郡中許多富戶也因受牽連而破產。一般來說,專權宦官同外朝官僚、同民間富戶的關係都是很緊張的。
	
	東廠的人每天在京城裡大街小巷裡活動,並非全為朝廷辦事,更多的是為自己某私立。東廠鎮壓人們的手段極其殘酷,他們或為了向獨裁者邀功或為了自己的私利,所以容易製造大量的冤假錯案,以至於東廠在明代民間的口碑極差。
	
	東廠是明成祖為了鎮壓政治上的反對力量而設立的,東廠大堂有大幅岳飛畫像,提醒東廠辦案勿枉勿縱,堂前還有一座“百世流芳”的牌坊,讓小編可惜的是東廠在實際辦案中完全背離了這些精神信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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