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辭”需要辭職理由嗎?

日芯


裸辭也需要理由,只不過這個理由通常只能說服自己而已。比如:世界這麼大,我想去看看;我只想掙錢,不想上班;或者就是純粹的不想上班,然後裸辭的。

現在很多人都會有裸辭的經歷,有些是主動的,有些則是被逼無奈。

我也有過裸辭的經歷。當年好不容易有了一份工作之後,在試用期一個月的時候,突然覺得心裡很牴觸工作,很害怕,每天都是在擔驚受怕當中度過,於是我就裸辭了。第二天也沒去上班,工資也不好意思和老闆拿。現在回想起來,自己身上一直缺少的是一種抗壓精神,還有在情商方面比較欠缺。

時至今日,我在人際交往和工作方面仍然很稚嫩。與人打交道就讓我焦頭爛額,每次自己說的話和做的事都讓別人對我印象大打折扣,即使自己內心是好的,但永遠都在好心辦壞事。不僅沒有讓人感到認同,反而徒增許多煩惱。

後來又陸陸續續找到幾份工作,但仍然做的不長久。一是抱怨工資低,二來自己情商也確實堪憂,做的事總是不能讓領導滿意。所以捲鋪蓋走人就是我最好的歸宿了。

我希望正在工作的年輕人要以我為反面教材,不要隨隨便便的辭職,先磨鍊好自己的心性,現在我真覺得學會做人比做事更重要,都是血的教訓啊。


膠捲記憶


既然是“裸辭”,還需要什麼辭職的理由呢?既然是“裸辭”,還沒有辭職的理由嗎?

裸辭就是什麼都不想講了,不管有沒有下一家接收單位,也不管公司答不答應你走,就是不計後果的堅決的直接辭職走人了。到了要裸辭的地步了,辭職者的心中酸楚,應該是無法用簡單的言語可以表達得清楚了。

第一、企業經營出現了嚴重困難了,生產經營無法為繼了,資金斷流、訂單停擺、債臺高築了,根本就開不出工資了,拖欠工資幾個月甚至大半年了,這樣的企業還待著幹什麼呢?不裸辭還在那混時間?等著喝西北風嗎?原先可能不可思議,企業都無法運行了,還會死撐著嗎?這兩年我還真遇到了兩三家這樣的企業了,一家八個月不發工資、一家拖欠工資一年多的企業現在都沒有支付一分錢,真不知道這樣的殭屍企業為什麼還可以支撐?為什麼就沒有監管部門勒令其破產、關門,清算、結賬,不要出來害人?

第二、與上下級無法溝通,特別是與上級已經格格不入,時刻都在被穿小鞋、被壓抑、被牽制著,一種無以言表的逼著你走人的氣氛環繞著,就是你不開口走人,呆在那樣的公司裡面,你自己也要活活被憋死了,那麼,那還不走人,還繼續耗下去,又有什麼意識呢?四年前,那家我做得最長的公司的情況就是這樣的。一個新任的總經理來了,原先為了他兒子糾纏別人女孩子,後來那女孩子要走了,他們就誣陷別人偷了公司的錢,被我揭穿了,這個總經理還是老闆的小舅子,他來做我的頂頭上司,我還有好果子吃?湊湊合合、磕磕絆絆的合作了兩個多月,他一天到晚找岔子給你小鞋子穿,完全就不是在搞事而是在搞人了,再做下去又有什麼意識呢?只好裸辭走人呢不是?

第三、個人的職業生涯看不到發展前途了,公司的發展前景也是不堪展望了。好多年輕人在企業做著,總被老員工壓制著,企業特別是那些民營企業,總搞家族的人就是老子天下第一的那一套,一些家族的人,什麼都不懂,什麼都做不了,但是可以在公司裡吆五喝六、損公肥私、拉幫結派、橫行霸道的,使得一些追求進步、想做事能做事而做不了事的人,心生不滿、心態失衡、得不到晉升的機會、看不到發展的前途,這樣的企業、這樣的氛圍下做事,不走又有什麼意思呢?等著耗盡青春?耗盡精力?

馬雲總結的那兩句話也很到位,一個是錢少、一個是不爽。就這麼幾個理由吧!


坐看雲起於此時


裸辭不需要理由,但是沒有真的裸。

第一,裸辭必須是真的受不了才做。

有些情況是極度不開心。例如茉莉有個朋友,也不算說有遠大的志向,但確實是一個認真做事的人,在人際關係複雜的公司,因為個性比較內向,領導也不會重視這種沒有關係,而且認真做事的人,實話說就是處處碰壁,其實這個工作是一眼能看到頭的工作,基本可以預見,退休的時候,拖著拖鞋,然後在辦公室裡怨氣沖天,或者學精了以後和同事,領導鬥智鬥勇,但是這樣的生活,到底有什麼意義?所以他毫不猶豫的就辭職了,但是家裡老婆還準備生產,幸好他馬上找到了一份工作,而且薪酬非常理想,只是說工作量比較大,這又有什麼關係,上班不就是打工賺錢嗎?


第二,不是真的裸。

真的完全沒有依靠的情況下,怎麼都得忍一下才能辭職。其實一般來說,重新找工作最快都要一個月到三個月,如果還需要租房和日常生活支出,沒有一定的資金怎麼生活?而且會非常焦慮,這樣也不能有比較好的精神面貌去找新的工作。所以如果你是第一個條件下的,真的是逼到不行才會做那樣的事情。


第三,裸辭是有條件的。

裸辭的條件就是自身有過硬的本領。保證能無縫對接找到新工作。這樣要求我們在平常的工作中,必須要做好準備。例如日常的office要熟練使用,如果能把自己的英文練好,就積極用起來,這樣出去面試又多了一份技能,可以去pick好工作。


Molly小秘書


能問出這樣的問題,拿基本已經在裸辭的邊緣徘徊了。請確認好你的內心,是否真的有換工作的需求,你的技能跟你的環境是否承擔得起後果,是否有人願意給你支持。

現在做的這份工作,做了有多久,學到了什麼,是否只有你一個人可以做,或者隨便來一個人都可以替換你的工作。還有你的工作是不是能讓你過上你想要的生活,當然,都已經考慮到裸辭了,那肯定是很多個理由能讓你放棄現在的工作,那麼就要考慮後面的事情了。

首先是你的經濟情況能讓你裸辭之後支撐多久,當然,家裡有礦的請忽略這個問題。在辭職之後你要幹嘛,打算下一份工作做什麼。如果還是現在的工作性質,那還不如不要辭職。看清楚你現在欠缺的,重新學習,這對你後來的工作,生活都會好。

現在其實選擇很多,如果實在是覺得這份工作接受不了,請遵循自己的內心。但是,請記住,任何時候都不要自暴自棄,也不要去埋怨,不要去傷害關心你的人。


十四年來不識君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辭職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需要領導批准。只要你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單位,就可以辭職。所以通常來說還是要寫一份辭職信的,並且在你寫完辭職信後的30天才能離職,這一個月時間裡你有義務做好工作的交接。


話我們淺淺的說


首先,裸辭意味著你辭職的時候,並沒有找好下一份工作,意味著,一旦辭職,一段時間內沒有收入。那麼,如果你經濟上可以承受,比如你有大筆存款,或者家庭條件優越,這無可厚非,有錢任性嘛,這種情況,裸辭不需要理由。

其次,你不是很有錢,但有一技之長,進入社會很搶手,辭職了之後,隨時能找到工作。那裸辭也沒有什麼啦。

再者,你不是很有錢,能力也一般,只是不喜歡現在的工作,就想辭職,這種情況要慎重考慮。最好拿到新的工作offer再辭職。


聚焦生活666


(一)這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離職一定都是有原因的,“裸辭”只表示你還沒找到新工作就辭職,並不表示沒有理由。

(二)當你應聘下一份工作時hr還是會問你離職原因的,特別是裸辭。如果你還沒想清楚就離職,hr會覺得你對未來沒有清晰的認識和規劃,乾的不順心就離職,會讓hr擔心你的抗壓力、穩定性。

(三)一般情況下不建議裸辭。


職場蕾妮


找一個理由,不難。


HR標準化


就一個個人原因就可以包括好多東西


321天蓬真不帥


辭職都需要理由吧,工作不順心,環境不好,同事不對脾氣,又或者有更好的選擇,反正都是理由。裸辭也可以說想給自己放個假,整理一下心情,再出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