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華鵬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向關聯人借款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021 證券簡稱:山東華鵬 公告編號:臨2020-02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山東華鵬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關聯人山東泓信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泓信基金”)簽署《借款協議》,公司向泓信基金借款3,000萬元,借款期限為6個月,借款利率為8.5%/年,該事項需經公司董事會審議,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關聯交易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商業條款訂立,定價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觀、公平、公允的原則,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損害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該項關聯交易不會對公司構成負面影響。

本次關聯交易無其他附加條件,無需公司向關聯人提供保證、抵押、質押等任何形式的擔保。

2020年1月9日,公司與舜和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舜和資本”)簽署《借款協議》,公司向舜和資本借款2,000萬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1月11日披露的《關於向關聯人借款暨關聯交易的公告》(臨2020-002)。2020年1月22日,公司與關聯人舜和資本及其控股子公司山東舜寧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舜寧投資基金”)簽署《借款協議》,公司向舜和資本借款3,300萬元,向舜寧投資基金借款700萬元,合計4,000萬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關於向關聯人借款暨關聯交易的公告》(臨2020-007)。2020年3月2日,公司與關聯人舜和資本簽署《借款協議》,公司向舜和資本借款6,000萬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3月4日披露的《關於向關聯人借款暨關聯交易的公告》(臨2020-012)。

舜和資本佔山東振興產業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振興發展基金”)55.51%出資額,實際控制振興發展基金,公司前12個月內與振興發展基金髮生的相關交易情況如下:2019 年 9 月 29 日,公司與振興發展基金簽署《股權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合同》,公司向振興發展基金轉讓其對控股子公司山東天元信息技術有限公司55%和全資子公司山西華鵬水塔玻璃製品有限責任公司100%的股權收益權,振興發展基金應向公司支付轉讓對價款 3 億元人民幣。截止目前,振興發展基金已向公司支付人民幣 1 億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10月8日披露的《關於子公司股權收益權轉讓及回購事項的公告》(臨2019-028)。

一、關聯交易概述

2020年4月20日,公司與關聯人泓信基金簽署《借款協議》,公司向泓信基金借款3,000萬元,借款期限為6個月,借款利率為8.5%/年。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0.1.3條第(一)(二)款的規定,舜和資本和泓信基金均受山東發展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舜和資本為公司控股股東,故本次交易構成了關聯交易。

二、關聯方介紹

(一)山東泓信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2、註冊地: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漢峪金谷A3-5號樓3805室

3、法定代表人:李國鋒

4、註冊資本:5,000.00萬元

5、主營業務:受託管理股權投資基金,從事股權投資管理及相關諮詢服務(取得相關許可或備案後開展經營,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不得從事吸收存款、融資擔保、代客理財等金融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實際控制人:山東省現代產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為是泓信基金的控股股東,山東發展集團為山東省現代產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即泓信基金的實際控制人為山東發展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7、泓信基金最近一年經審計的主要財務指標:截止2019年末,資產總額5,009.39萬元,負債總額3.48萬元,所有者權益5,005.91萬元。2019年,實現營業收入44.24萬元,利潤總額6.29萬元,淨利潤5.91萬元。

三、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

(一)協議主體

甲方(出借人):山東泓信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山東華鵬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二)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30,000,000.00元(大寫:叄仟萬元整)。

(三)借款利息

本協議項下的借款利率為8.5%/年(一年按照360天計算),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息起算日為實際放款日。若早於規定日期還款,則按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四)借款期限及還款要求

1、本次借款期限為6個月,借款起始日期以實際放款日為準。乙方可提前還款,但應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甲方。

2、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的還款日期,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及利息。如需延長借款期限或延期還款,乙方需提前15個工作日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延長借款期限並延期還款。協商一致延長借款期限的,雙方需重新簽訂補充協議,不適用本協議(六)2條款的約定。

(五)權利義務條款

1、乙方不得使用本借款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甲方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乙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甲方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7日通知乙方。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各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全面、適當、及時地履行其義務及約定,若本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應按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應付未付金額*0.5‰*逾期天數。逾期天數為自乙方應支付而未支付本息之日(含)起至甲方實際收到全部本息及違約金之日(含)止的實際天數。

3、乙方未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甲方,並歸還借款給甲方,乙方應向甲方按照借款本金的2‰支付違約金。

四、該關聯交易的目的以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為支持公司業務發展,本次泓信基金提供的借款將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無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證、抵押、質押等任何形式的擔保,相比其他融資方式具有較大的靈活性和便捷性,有利於公司降低融資成本和融資風險,拓寬了公司的融資渠道,有利於公司發展,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以及當期經營成果產生實質影響。

五、該關聯交易應當履行的審議程序

(一)董事會意見:

1、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以5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審議通過了《關於向關聯人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公司董事許金新、王曉渤、張輝、王自會作為關聯董事在審議該議案時迴避表決;

2、本次關聯交易只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獨立董事意見:

1、獨立董事對上述關聯交易事項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如下:

(1)舜和資本和泓信基金均受山東發展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舜和資本為公司控股股東,故本次交易構成了關聯交易。

(2)本次泓信基金向公司提供的借款支持,無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證、抵押、質押等任何形式的擔保,借款利率定價合理,有利於公司現金流的運轉,借款利息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我們同意將本次關聯交易事項提交董事會審議。

2、獨立董事對上述關聯交易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的《關於向關聯人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本次關聯交易基於公司自身業務發展的實際需求,已得到我們的事前認可。本次關聯交易方式和定價原則公平、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的情形。董事會在本次關聯交易的審議和決策程序中,符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符合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我們同意此次關聯交易事項。

特此公告。

山東華鵬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1日

報備文件

(一)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董事會決議

(二)獨立董事事前認可該交易的書面文件和董事會上所發表的獨立意見

(三)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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