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政法微新聞(4月21日)

頭條新聞:我市檢察機關組織開展“走進法院”民事訴訟檢察監督職能專項宣傳活動。

4月17日,漢中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王衡帶領民事檢察部門幹警走進市中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開展“走進法院”民事訴訟檢察監督專項宣傳活動。當天我市11個縣區也同步開展了這項活動。此次宣傳活動共設置《人民檢察院民事訴訟檢察監督工作簡介》宣傳展板12個,累計發放《申請民事訴訟檢察監督辦事指南》宣傳手冊等宣傳資料1680餘份、宣傳摺扇500餘個、接受群眾法律諮詢26人次,聽取意見5條。通過“走進法院”宣傳民事訴訟檢察監督職能,將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對民事訴訟檢察監督職能的認知度,拓寬民事檢察監督案件線索來源渠道,引導群眾依法表達訴求、解決糾紛,為涉訴群眾提供更多救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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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新聞|

1.公安漢臺分局召開2020年黨建黨風廉政暨隊伍正規化建設會議。近日,公安漢臺分局召開2020年黨建黨風廉政暨隊伍正規化建設會議。會議學習了《紀律作風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方案》、《政治法律業務紀律作風大練兵方案》,通報了有關違紀違規處理決定及違法違紀典型案例,簽訂了《2020年度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和黨建工作責任書》。會議要求,要堅定不移加強政治建設,努力以思想上的高度團結統一保證行動上的堅定有力。要堅定不移狠抓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夯實“一崗雙責”,集中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健全完善“大監督”工作體系。要紮實推進全警實戰大練兵,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全面落實從優待警惠警措施,凝聚警心警力,對暴力襲警、阻礙民警執行公務等案件,堅決做到“零容忍”。要持續深化文化育警,提升全體民輔警文化素養和思想素質,不斷推進分局隊伍正規化建設水平,增強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的能力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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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寧強縣法院首例妨害公務案依法宣判。近日,寧強縣法院對一起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案依法適用速裁程序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被告人何某明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五個月。該案是寧強縣首例依法宣判的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公務的犯罪案件。2020年3月8日17時許,被告人何某明在家中與親友聚餐飲酒後與人發生爭執。接到報警後,漢源派出所幹警趕至現場瞭解情況,被告人何某明拒不配合民警執法調查,並對民警拳打腳踢,致民警多處軟組織損傷。後被趕至現場增援的民警制服。法院審理認為,縣檢察院指控被告人何某明犯妨害公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應予採納。被告人何某明在疫情防控期間,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應從重處罰。鑑於被告人何某明自願認罪認罰,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人何清某明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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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略陽縣公安局橫現河派出所借力“一標三實” 實現丟失錢包“物歸原主”。近日,略陽縣公安局橫現河派出所借力“一標三實”,僅用不到一天的時間為轄區居民肖某某找回其超市購物期間丟失的錢包,及時挽回損失。自“一標三實”工作開展以來,橫現河派出所以“一標三實”基礎信息採集作為工作載體,建立基礎工作精細化、標準化、規範化管理機制,充分利用系統優勢將信息採集、服務實戰環節融入日常治安管理、偵查破案、服務群眾等工作中,解決了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的問題,為轄區群眾創造了平安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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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鎮巴縣涇洋街道辦“四到位”強化當前禁毒工作。鎮巴縣涇洋街道辦採取組織領導到位,硬件建設到位,人員配備到位,日常工作到位“四到位”措施,不斷強化當前禁毒工作。成立由黨委書記任組長的禁毒工作領導小組,簽定《禁毒工作目標責任書》,印發《禁毒重點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關於開展禁種鏟毒工作通知》《“無毒村(社區)”創建方案》等文件,明確禁毒工作責任。累計投入資金30餘萬元,高標準建成全縣首個社區戒毒(康復)中心,對轄區涉毒人員實行“一人一檔、分類建檔”管理方式,街道、村兩級召開禁毒工作動員會、培訓會20次;強化禁毒宣傳,懸掛標語橫幅20條,製作大型噴繪廣告5幅,印發宣傳彩頁4000張,LED顯示屏播放宣傳標語82條;成立禁種鏟毒工作專班,三名領導分片負責,深入田間地頭摸排剷除,確保“不落一戶,不漏一株”。目前已累計剷除罌粟260餘株。

5.留壩縣公安局舉辦派出所消防業務培訓。近日,留壩縣公安局組織舉辦了全縣公安派出所消防業務培訓會。留壩縣消防救援大隊同志應邀授課。培訓課程立足全縣消防安全形勢,詳細分析了當前全縣“九小場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圍繞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職責、具體範圍、消防監督檢查內容,結合實際案例進行了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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