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被征收,村委会却长期不分配安置费,怎么办?

咱们知道,在农村征收时,其中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般来说是要直接发给村委会,然后再由村委会进行分配。但在实践中,经常遇到有些地方的土地被征收,村委会却长期不分配安置费。那么,遇到的这样的情况,咱们被征收人应该怎么办呢?

农村土地被征收,村委会却长期不分配安置费,怎么办?

前不久,有被征收人向我们咨询到这个问题,2010年,四川广安某村因进行旅游项目开发,征收了刘某家在内的30多户村民的土地。该项目于2014年基本建成,当地政府将将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下拨给村委会,由村委会统一进行分配。但是直到今年2020年,村委会也一直没有将费用下发下来。


那么,我们今天来说一说,遇到这种土地被征收,村委会却长期不分配安置费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解决。

我国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同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也规定了: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咱们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有以下两个解决的办法:

1.向监察委员会举报

根据2018年出台的《监察法》中的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可以知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村委会若违反相关规定,滥用职权、侵犯被征收人权益的,被征收人有权就该行为向监察委员会举报。

2.起诉村委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可以看出,咱们是可以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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