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又一批征地公告来了!这次有你们村?

 近期东营市有一大批拟征收土地、拟征收土地补偿及建设用地批复用地发布,涉及垦利、利津、河口及广饶,有的公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862.1195万元”!还有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177.0091万元”!快来看看有你们村没!


利征补公告〔2020〕6号 利津街道宋孟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节选: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利津街道宋孟村土地位于太平河以西、津二路以东、利十一路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2.497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2.1759公顷、其它农用地0.3217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东营市利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2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94.8128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关于东营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无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总额为7.5069万元,共计补偿总额7.5069万元。

  (三)本次征地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利征补公告[2020]5号 利津街道韩牛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节选: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利津街道韩牛村土地位于太平河以西、津二路以东、利十一路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36.7149公顷,其中:

  农用地36.6096公顷(耕地31.9594公顷、其它农用地4.6502公顷)。

  未利用地0.1053公顷,全部为盐碱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东营市利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1.农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2万元/亩;

  2.未利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4.1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862.119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关于东营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无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总额为110.2599万元,共计补偿总额110.2599万元。

  (三)本次征地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利征补公告[2020]4号 凤凰城街道崔湾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节选: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凤凰城街道崔湾村土地位于太平河以西、津二路以东、利十一路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0.0314公顷,全部为其它农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东营市利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2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4492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关于东营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无地上附着物,无青苗。

  (三)本次征地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利征补公告[2020]3号 利津街道韩牛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节选: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利津街道韩牛村土地位于太平河以西、津二路以东、规划 利十二路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15.7355公顷,其中:

  农用地12.5073公顷(耕地12.3800公顷、其它农用地0.1273公顷)。

  未利用地3.2282公顷,全部为盐碱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东营市利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1.农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2万元/亩;

  2.未利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4.1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177.0091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关于东营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无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总额为42.711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42.7110万元。

  (三)本次征地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利征补公告[2020]2号 利津街道后宋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节选:

  本次征收利津街道后宋村土地位于太平河以西、津二路以东、规划 利十二路以北

,征收土地总面积0.5938公顷,全部为耕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东营市利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2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6.3164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关于东营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无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总额为2.0486万元,共计补偿总额2.0486万元。

  (三)本次征地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利征补公告[2020]1号 凤凰城街道崔湾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节选: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凤凰城街道崔湾村土地位于太平河以西、津二路以东、规划 利十二路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5.898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 5.6406公顷、其它农用地0.2576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东营市利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2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60.0596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关于东营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无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总额为18.614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18.6140万元。

  (三)本次征地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广征补公告[2020]2号 西薛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节选: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西薛村土地位于碑寺村以东,广青路(S309)以南,征收土地总面积0.0523公顷,其中:农用地0.0523公顷(水浇地0.0523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参照第18—6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广饶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确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三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6.5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5.0993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三)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广征补公告[2020]1号 碑寺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节选: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碑寺村土地位于碑寺村以东,广青路(S309)以南,征收土地总面积2.1730公顷,其中:农用地1.2625公顷(水浇地0.7221公顷、农村道路0.0067公顷、坑塘水面0.1846公顷、沟渠0.0702公顷、设施农用地0.2789公顷);未利用地0.9105公顷(盐碱地0.9105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参照第18—6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广饶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确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三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6.5万元/亩);未利用地位于第三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8万元/公顷(5.2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94.1128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三)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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