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要不要為八十萬揚州百姓的死負責?

少年不大冷


史可法,明末抗清名將,崇禎元年(1628年)進士,因為時局不好,朱由崧稱帝后不久,弘光元年(1645年),清軍大舉圍攻揚州城,雖然史可法堅守城池,但終因實力懸殊,城沒有守住,被清軍攻破了城池。

  關於史可法要不要負責的事情,首先80萬的人口統計有待考證,因為古代統計人大數量都有誇大的習慣,十幾萬就會號稱幾十萬,幾十萬就會號稱百萬,而揚州的大小和人口密度在當時也很難達到80萬人,而且史可法並不知道對方要屠城,且城中百姓也誓死要與揚州城共存亡,站在今天的角度好像史可法有責任,但是當時的處境下確實不能說要他負責。

當時率領清軍的是愛新覺羅·多鐸,這個人不簡單,他是清太祖努爾哈赤的第十五子,阿濟格、多爾袞同母弟,滿洲鑲白旗旗主,時人通稱十王,清初八大鐵帽子王之一,爵位世襲罔替。擁有如此身份的人,心腸都不會軟,1645年,他率領10萬清軍開始進攻揚州城,而明朝守將史可法僅數千兵馬,實在難以與之抗衡。

  雖然知道要失敗,但漢人的氣節不能丟,頭可斷,血可流,身後的萬千百姓必須要保護。

  史可法千里加急要求增兵,但杳無音信,在沒有支援的情況下,史可法與守城將士們破釜沉舟,誓與揚州城共存亡,最後他們都犧牲了。

  然而 揚州城被攻破後,愛新覺羅·多鐸這個喪心病狂的人覺得自己尊嚴受到了挑戰,一個敗將還不投降,於是縱容其軍隊燒殺搶掠,瞬間整個城池變得烏煙瘴氣,哀嚎遍野。

  這一次屠城,造成了至少80萬人丟失了性命,而史書上卻沒有任何記載。這是因為清軍入關之後,開始了其宏大的滿化和文字獄,秦始皇焚書坑儒有先例,清軍也效仿,關於揚州城的屠城事件所有有記載的書籍全部被銷燬,知情人也難逃厄運,所以這件事情基本已經被遺忘。

  加上後面的剃髮令,使得明朝近一億人口銳減到四千萬,足見清軍的暴虐。即便是清軍大搞文字獄,還是有書籍被保留了下來,只不過這些書籍不可能在中國,而是在日本,《揚州十日記》裡面詳細記載了1645年那場慘絕人寰的屠城事件。

  孫中山先生歷經千辛萬苦才帶回中國,目的就是為了讓革命事業更加快速的完成,這些歷史不能忘,他希望能夠讓年輕人記住以往的仇恨,一起把革命幹下去。

  孫中山成功了,推翻了清朝政府,辛亥革命勝利。

  如今算下來,1645年這場黑暗的時光已經過去了373年,但史可法英勇抗敵的事蹟已經流傳了下來,作為民族英雄,必須要受到應有的尊崇。

  史可法死後南明朝廷諡之為“忠靖”,清乾隆帝追諡為“忠正”,這樣的人物實在難得,也難得乾隆皇帝會如此大度。

  就因為守將不肯投降,清軍就製造了暴掠的“揚州十日”使得這座古城屍骨堆積如山,因為當時是夏季,史可法遺體難以辨認,不知下落,一年後,其義子史德威以袍笏招魂,將其衣冠葬於揚州城天甯門外梅花嶺。、


凹凸花開


哥歷來自認為還是比較理性和有涵養的,但看到這樣的問題,哥還真是有些怒了。我不知道題主提出這樣的問題是否別有用心,想替異族入侵者和漢奸賣國賊張目,還是某些現代人的三觀出了問題,居然可以這樣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善惡?

史可法要不要為揚州十日中的八十萬受難者負責?如果以上邏輯成立,那麼某人路遇持刀搶劫,因反抗而被殺害,法庭是否可以認為受害者因為此負責,因為是其的反抗行為導致對方的殺意?那麼以此類推,是否呼救,報警,逃跑之類的行為都可能導致犯罪行為升級,因此都需要為對方的犯罪後果負責?

從法理和邏輯上講,誰實施的犯罪行為,誰就應為此負責。史可法等人的反抗行動從邏輯上講不是導致揚州十日的必然條件,客觀上完全不具備為後果負責的可能。

而從感情上講,史可法等人歷來是受推崇的民族英雄,其在國破家亡,神州陸沉之際所迸發出的愛國熱忱和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英雄肝膽是王朝末世的血色殘陽之中不多的一抹亮色。我巍巍中華歷五千年風霜雨雪而不倒,靠的正是以岳飛,文天祥,史可法等人為代表的威武不能屈的民族精神和肝膽血性,正是他們撐起了我們這個民族的脊樑。

史可法等人固然才力不足,舉措失當,多有不盡人意之處,可以說他們應當為抗清失敗負一定責任,但這絕非他們為揚州十日負責的理由。如果史可法要為揚州十日負責,那麼張世傑和陸秀夫等人就應當為崖山之戰後的十萬浮屍負責,十九路軍將士就要為南京大屠殺的數十萬死難者負責,民國政府就要為抗戰中死難的數千萬軍民負責。。。那麼外敵入侵,民族存亡之際,還會有誰挺身而出,拯救國家民族於危難之中?一個失去了血性的民族,又何來自立自強的希望?

最後送上田間的詩句《假使我們不去打仗》:

假使我們不去打仗,

敵人用刺刀

殺死了我們,

還要用手指著我們骨頭說:

“看,這是奴隸!”

希望以後再看不到類似的問題,謝謝。


天涯史館


先說結論:史可法要為揚州十日負責。為什麼這麼說,下面分析。

史可法是南京兵部尚書,位高權重。當時南明軍隊名義上最高長官。正史對其評價相當高:史可法忠義奮發,力圖興復等。可見正史給氣定位是忠臣,但是無能為力。但果真如此嗎?來看看史可法主要事蹟。

-擁立皇位表現的優柔寡斷

崇禎自縊煤山之後,史可法是南京朝廷實權派的核心人物。此時南京周邊的福王和潞王是唯二繼承人,按照中國傳統血緣關係,與崇禎關係更近的福王是最優選擇,尤其是在亂世,血緣是唯一讓人信服的東西。彼時東林黨魁錢謙益(就是那位秦淮八絕之一柳如是的丈夫)因擔心福王上臺藉機報復東林黨,因為福王的父親就是東林黨的原因與皇位失之交臂。因此以錢謙益為首的東林黨極力推薦潞王。

手握實權的史可法此時卻猶豫不決去和馬士英商量,結論是:擁護遠在廣西桂王。並親筆手書說落福王幾大罪。此後史可法被馬士英和錢謙益算計,最終福王上臺,史可法被排擠出朝廷。

其實亂世之際,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史可法應該果斷按照血緣排序立福王為帝。

- 江北四鎮毫無建樹

史可法為討好諸將,建議皇帝為擁立有功的四人封地淮揚地區。而他本人坐鎮揚州,但此時因擁立皇帝犯下的錯誤,史可法已無威信可言,空有頭銜。眼睜睜看著四人為虎作倀,搜刮民脂民膏。自身清廉又如何,身為領導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 北伐錯誤策略,放任清軍打擊農民起義

借清兵打擊農民軍。史可法與馬士英視野狹隘,讀書人人應該還記得南宋連金滅遼的先例。之後南明寄希望和平協議保持獨立,終究失敗。

- 揚州十日

左良玉以清君側名頭率領大軍東進,此時清軍同時進犯南明。此時史可法召集援兵,“無一至者”。1665年四月二十四日清軍攻破揚州,至此駭人聽聞的 揚州十日悲劇就此發生。雖然史可法拒不投降最終受刑表明了自己氣節,但是這個氣節對於揚州城百萬無辜的百姓毫無價值。

綜上可以看出史可法從一開始就因為優柔寡斷的性格缺點犯下致命的錯誤,此後接連犯錯,是謂身在其位不謀其政,自身性格和能力不足以承擔應有的責任。揚州十日慘劇也就不可避免了。

可憐了清軍馬蹄下的冤死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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