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如何看待原生家庭那些事兒?

我之前閱讀過,羅納德·理查森所著的《超越原生家庭(原書第4版)》以原生家庭治療技術為基礎,可以幫助你改進人際關係,提升自尊感。

其中有些有啟發性的觀點非常有意義,如很多人成年後在戀愛中遇到問題,是因為原生家庭內沒有很好地建立“良好分化”的人格。

再如兩個人通常都在尋找自己合適的親密程度,這個程度靠兩人共同維持,有時一人扮演疏離的角色,另一人則扮演尋求親密的角色。

希望這本書能給你帶來新的啟發和改變的契機。


你們如何看待原生家庭那些事兒?

第一篇:家庭關係運行的原理

對我們每個人來說,原生家庭——即我們出生和成長的家庭的生活經歷對我們的一生往往具有極大的影響。這種經歷的影響和作用並非僅限於我們的童年時期。

我們對自己的認識,對待他人的方式,以及我們的人生觀、世界觀,都是由原生家庭的環境塑造的。在原生家庭中習得的各種信念和習慣也會伴隨我們一生。即便成人後,我們離開了原生家庭生活,我們在自己建立的新家庭中,仍然會重複原生家庭的各種機制和規則。

如何看見原生家庭對我們的影響,如何做好我們自己,超越原生家庭的影響.

今天是第一講《家庭關係運行的原理》

一個家庭並不僅僅是所有家庭成員的簡單相加,正如我們的手並不是五個手指加一個手掌的簡單組合。每個手指都會根據自身與其他部分的關聯,形成自己獨特的“個性”。失去一個手指,整個手的功能都會受到影響,再也不能像往常那樣工作。剩下的手指就得適應這個變化,並掌握一些新的功能。

家庭關係也是如此,但它比手指之間的關係要複雜得多。每個家庭成員都會形成自己獨特的個性,但這種個性不是憑空形成的。每個人個性的形成和發展與其他家庭成員的個性緊密相關,而家庭中其他成員個性的發展與變化也與他本人的個性有關。

在一個家庭中,沒有什麼事情是孤立發生的。一旦家中有人生病,其他成員都會因此受到影響,並且做出相應的調整。生病的家庭成員也要做出一定改變,以適應其他成員的變化,而這又會在家庭中引起進一步的變化。這樣的連鎖反應會不停地持續下去,就像一件類似風鈴的懸吊飾品,被風吹來吹去。每次特定的部位都會增加或者減少一定的重量,趨向或遠離整體的重心。所有部分都會失去平衡,直到發生改變的那個部分回到自己原來的位置,或者其他部分做出相應的自我調整。

當一個家庭成員陷入法律糾紛、學業上有所成就、在職場上得到提升、生兒育女或生病住院時,其餘成員都要進行一定的平衡性“抵償”。無論家中最初發生的變化是好是壞,這種“抵償”現象都會發生。因為這種變化會造成家庭內部關係的失衡,從而迫使其他成員必須儘快做出調整,以恢復和重建平衡狀態。

每個家庭成員在家庭內部製造平衡與不平衡的方式都會影響所有成員的整體健康狀況與幸福指數。

我們最初出生的家庭中會發生各種“平衡”與“失衡”的事件,這些事件會影響我們的一生。就算我們過了青春期之後再也沒有與原來的家庭成員接觸過,往往也是如此。除了生理上的本能衝動之外,這是對我們最有影響的力量,誰也無法逃脫。

你的家庭關係

有人早上離家時常常跟妻子吻別,有人常常打電話問候上班的丈夫,還有人每天會在孩子放學後詢問他在學校裡做了什麼。這些都是人們常常對親近的家庭成員做的事情,幾乎成了一種慣例。

我們可以做一個實驗,改變你的這種慣例性的行為,或者兩週內不再這樣做。


你們如何看待原生家庭那些事兒?


請注意觀察:

1.當你想到要改變類似行為的時候,你會有什麼感覺?當你真的改變這種行為時,你會產生什麼感受?

2.跟你關係親近的家庭成員會有何反應?如果沒有什麼明顯的反應,那麼他是否發生了一些變化?你對於他的變化有何反應?

當一對夫妻結婚之後,我們往往傾向於認為他們的婚姻是一種獨立的關係。他們生活在一起時所產生的各種幸福快樂和不幸的問題似乎完全是由他們二人的個性造成的,似乎這一切全都取決於他們二人。但是在現實中,實際情況卻往往非常複雜。任何婚姻都是處於動態平衡中的兩個家庭的結合。

夫妻雙方現在的個性都是由他們過去的家庭經歷形成的。他們各自家庭中所發生過的事情,以及家庭應對內部“不平衡”現象的方式,都會對他們二人造成極大的影響。甚至他們彼此之間的看法和評價往往也會受到各自家庭背景的影響;他們的自我期望和相互期望也都來源於各自的家庭經歷。

因此,婚姻並不僅僅是兩個人的結合,而且是兩個家庭的相互碰撞與磨合。


你們如何看待原生家庭那些事兒?

必須服從:家庭中的各種規則

每個家庭、每種關係都有其內在的規則。所謂“規則”,就是在各種背景和環境中,規定人們應該如何開展行動的一系列預設和期望。這些“規則”說明了哪些行為是可以被允許的,而哪些是不可允許的,也說明了當規則被遵守或者被違背之後會產生何種後果。

規則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可以明白講出來的“顯規則”,另外一種則是隱含的“潛規則”。每個家庭都會產生這兩種規則,而且數量眾多,各不相同。

可以明白說出來的“潛規則”比較簡單。它們常常包括“不要打斷別人的講話”“有話就說”“不要把音樂聲音開得太大”等。家庭中的每個成員都知道這些規則,他們可以公開談論這些規矩,甚至可以對這些規則進行爭辯和修改。

那些隱含的“潛規則”就完全不同了。也許家庭成員都能理解,甚至默認這些規則,但這些規則是不能公開承認或討論的。一旦有人把這些“潛規則”公開提出來,即使它最堅定的擁護者也都會予以否認。

比如,有的家庭有這樣一條潛規則——家庭成員不能發怒,但可以抑鬱。雖然沒有公開表述出來,但這條規則就在那裡:當家庭中有什麼事讓你不順心時,你不能發怒,但可以讓自己感到壓抑。

在另外一些家庭中,“恐懼”的情緒是不允許表露出來的,或者只有女性才能表達自己的“恐懼”。這樣一來,“潛規則”就變成這樣:當這個家庭中的男性感到害怕的時候,他們必須否認自己的“恐懼”情緒,然後用“憤怒”代替“恐懼”,乃至在盛怒之下采取一些行動。

在一些家庭中,家庭成員不能表露出“悲傷”的情緒。這些家庭的“潛規則”是:必須保持永遠快樂,時時嘴角上揚。因此家中的孩子哭泣時,大人會說:“要看到事情總有好的一面!”或者說:“別像小孩子那樣愛哭鼻子!”這就是家庭“潛規則”的具體體現。

這些規則的基本目的是調整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並協調他們交往的方式。如果家庭成員都遵守這些規則的話,家庭關係就會保持平衡。每一個新加入家庭的人都要學會這些規則。家中的孩子一般會通過兩種方式學會這些規則:一種是當他們破壞規則之後,會產生焦慮感;另外一種是當他們破壞規則之後,會感受到父母的焦慮。

焦慮or恐懼,如何影響了我們和孩子

焦慮是一種不良情緒。從根本上來說,它是對未知事物的一種恐懼。相比對特定事物的恐懼而言,焦慮對人們的影響更壞。焦慮會讓人感到虛弱無力、容易受到傷害等。大多數人,尤其是兒童,都會竭盡全力避免焦慮的情緒。因此,我們大家都學會了用某種特定的方式來躲避焦慮,雖然有時這麼做會讓我們產生其他一些不好的情緒。

比如,有時候我們寧可選擇抑鬱或偏執,也不願忍受焦慮的痛苦。能夠讓你感到焦慮的人往往是處於控制地位的人。在跟孩子打交道的過程中,父母很早就可以發現這一點。孩子破壞家庭規則(無論是潛規則還是顯規則)之後,父母也許會體罰孩子,但通常最為有效的一種懲罰是對孩子置之不理或威脅要遺棄孩子。

人們在年幼時常常都會因此而產生一種“被遺棄的恐懼感”。當父母威脅要遺棄孩子時,孩子就會產生焦慮,為了擺脫這種焦慮,只能做出相應的改變。

舉個例子:一位父親告訴兩歲的兒子時間不早了,應該離開公園了,兒子卻說“不”,根本不願意動身。父親本來可以把孩子抱起來強行帶走,但他使用了心理戰術。他逐漸走開,還對兒子說:“好吧,你留在這兒,我要走了。”父親走了幾步之後,小孩兒也跟了上來。

在其他情況下,家長還會利用這種“遺棄的威脅”來影響孩子的性格。因為年幼的孩子往往非常依賴父母,很難離開父母而獨立生活,所以他們寧可壓抑自己性格中不討大人喜歡的一面,也不願意忍受焦慮的痛苦。

實際上,孩子們心中常常想:“我一個人不行,我需要父母,所以我不能惹他們生氣,不能讓他們把我扔掉。”這樣一來,我們就從小學會了:顯露出自己的真實性情常常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

即使父母沒有對破壞家庭規則的孩子實施身體或者心理上的懲罰,孩子也會因為父母的焦慮而認識到這種規則的存在。年幼的孩子為了在家庭中更好地生存下去,必須對父母的焦慮非常敏感。小孩子往往非常關注父母在不在身邊。同樣,他們也逐漸學會了辨識父母的情緒。當父母心情不快時,無論是否明白地說出來,小孩子都能感覺到。通常情況下,孩子們會認為是自己讓父母產生了焦慮。

如果孩子的某種特定行為讓父母感到不快,小孩往往自己也會感到難過。如果這種事情經常發生,那麼孩子就很有可能從此以後不再做出那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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