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一公司法人涉嫌高利轉貸被刑拘,受害者控告多年未果

“周榮章被刑拘了!”4月13日,受害者鍾景濤在電話裡告訴中國商報法治週刊記者,他與兒子鍾曉光同時接到東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的一名陳姓辦案民警的電話,告知東莞市恆瑞實業投資有限公司(2012年成立,以下簡稱“恆瑞投資”)法定代表人周榮章,因涉嫌高利轉貸在4月10日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的消息。


4個月前的2019年12月26日,東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一辦案民警曾發短信告知鍾景濤,“目前暫未發現有充足證據證實被舉報人周榮章涉嫌犯罪”。


對於上述“暫未發現證據證實被舉報人周榮章涉嫌犯罪”等方面的說法,中國商報法治週刊記者曾在2020年1月13日前往東莞市公安局採訪求證。但截止發稿,東莞市公安局一直未予正面回覆。4月16日,記者致電東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採訪核實,其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記者給辦案民警的手機發送短信,未予回覆。


此前,東莞市鳳崗鎮掃黑辦一名楊姓工作人員在電話裡回應中國商報法治週刊記者稱,他們收到過鍾景濤父子舉報周榮章等人涉嫌“套路貸”的材料,已經轉給東莞市公安局鳳崗分局查辦,後因鍾景濤父子曾去東莞市公安局舉報,目前該案由東莞市公安局偵辦,具體情況應該向市公安局瞭解。


同時,在東莞市鳳崗鎮鎮政府的辦公室,一名接待媒體採訪的負責人稱,鎮政府曾參與鍾景濤父子與周榮章的調解工作,但調解未能成功。“至於鍾景濤父子舉報周榮章官商勾結等方面的事情,需要向鎮紀委瞭解情況後再做答覆”。


證據材料顯示,從2016年4月開始迄今,鍾景濤曾以郵寄控告材料、信訪的形式向公安部以及廣東省、東莞市紀檢部門、掃黑除惡領導小組檢舉周榮章等人涉嫌高利轉貸、強迫交易、行賄、侵佔財產等違法行為。

鍾景濤向中國商報法治週刊記者介紹,他與周榮章系普寧老鄉,周榮章讀小學時還是其學生。他說,兒子鍾曉光因公司業務在2003年與周榮章熟悉,在東莞市開發有多個項目,他倆同是恆瑞投資的股東,分別持股14%、34%。後在東莞市鳳崗鎮建設“重光工業園”項目中,因鍾曉光在周榮章、周榮軒、黃劍文、鍾錦全等人手中借貸,被壘高3750萬元鉅額債務,致其名下共計3億餘元的財產被周榮章等人“佔為己有”。


中國商報法治週刊記者調查核實,在2007年前後,鍾曉光與周榮章等人共同開發了竹塘公寓(鍾曉光持股35%)、鳳崗文體中心(鍾曉光持股20%)、陶然郡(鍾景濤與鍾曉光分別持股8%)三個項目。


“幾年來,我們父子除了被逼先後變賣了深圳龍崗的五處商品房、兩棟別墅、一部寶馬740款轎車,以及在廣東普寧老家的兩座祖屋及兩處宅基地用於還債外,還有鍾曉光價值1億元的三處項目股權,均被周榮章強取豪奪。”鍾景濤說。

2018年4月23日、8月7日,中國商報法治週刊分別以“廣東東莞一父子深陷套路貸苦不堪言” 、“東莞套路貸背後隱現公職人員注資獲利”為題,披露了鍾景濤父子深陷“套路貸”的遭遇。

此前報道,2010年9月,鍾景濤父子經周榮章介紹,在東莞市鳳崗鎮黃洞村嶺南路一街購買一處爛尾樓地塊(27畝)建設廠房(原計劃建設1萬平方米)。隨後,鍾景濤父子出資成立“東莞市重光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光實業”),鍾景濤、鍾曉光分別持股10%、90%。

當時,周榮章以東莞市鳳崗鎮第47建築工程隊的名義,與鍾曉光簽訂了承建合同。並稱其參股佔40%的股份,建議擴大“重光工業園”規模,將建設面積增加至3.5萬平方。但雙方僅是口頭約定,並沒有簽訂書面合同。

2011年底,經核算,該項目總投資約5000萬元。鍾景濤父子發現,他們一共支付給周榮章4000萬元的工程建設款,按照周榮章佔股40%計算,多支付了1100萬元。於是,鍾景濤要求周榮章退還,但周榮章找各種理由推脫,聲稱5000萬元工程款都需鍾景濤父子全額承擔,自己則退出之前的投資約定。

後經第三人調解,“重光工業園”全部由鍾景濤父子接手。直至2012年9月,鍾曉光共欠周榮章工程款976.5萬元,周榮章讓鍾曉光打了2張欠條。後來,鍾曉光被迫在周榮章及其同夥手中借貸“平賬”。

鍾景濤在接受中國商報法治週刊記者採訪時透露, 因在建設“重光工業園”項目時增加了成本,致其資金鍊斷裂,周榮章便開始設計“連環套”,假以借貸之名,迫使自己與兒子鍾曉光簽訂抵押、擔保等變相協議,以此達到侵佔其財產目的。

鍾景濤說,從2012年9月9日開始,周榮章給鍾曉光壘高債務,放貸1500萬元(月息2%)。在扣除“砍頭息”後,鍾曉光將其款項支付所欠周榮章的工程款。

鍾景濤告訴中國商報法治週刊記者,2013年10月31日,在明知道鍾曉光資金緊張的情況下,周榮章等人要求鍾曉光在上述三個項目追加投資款,最後強制其“以物抵債”,使得鍾曉光在三個項目中所佔股權比例被廉價折算為1128萬元。其中1000萬元用於償還周榮章的債務,剩餘128萬元被周榮章轉入鍾曉光的個人賬戶。

此後,周榮章便安排其手下鍾錦全、周榮軒、黃劍文等人給鍾曉光借貸。通過借新還舊、借貸平賬、虛構銀行流水、簽訂陰陽合同(空白合同)等手法,截至2015年7月,周榮章等人將鍾曉光的債務壘成3750萬元。

“2015年3月,周榮章迫使鍾曉光將重光實業公司70%的股權,以過戶質押的方式,為3750萬元債務提供質押擔保。周榮章還讓侄子周奕鴻通過增資擴股的形式代持重光實業公司的70%股權,催促鍾曉光將其過戶至周榮章的侄子名下。同時,周榮章為了營造注資假象,他將467萬元轉至周奕鴻個人帳戶,再讓其轉入重光實業公司賬戶。然後,周榮章將3283萬元會同此前的467萬元轉入鍾曉光的個人賬戶上,再讓鍾曉光將該筆款項轉給周榮章。”

鍾景濤透露,因兒子鍾曉光身陷周榮章、黃劍文等人的債務不能自拔,他曾被迫為一筆500萬元的借款提供擔保。“後來,黃劍文起訴至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我名下在深圳龍崗唯一一套銀行按揭的房子及銀行賬號、微信紅包,重光實業股權等數千萬元財產均被法院查封,但訴訟標的僅為500萬元,法院是故意刁難我們父子。”

對於被超標的查封的質疑,2020年1月14日,中國商報法治週刊記者曾到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採訪求證。該院政研室一名女性工作人員稱,她需向承辦法官瞭解情況後再給記者聯繫。但截止發稿,該工作人員未予以回覆。

鍾景濤告訴中國商報法治週刊記者,周榮章為了達到完全掌控重光實業的目的,在2015年9月15日,東莞銀行有一筆500萬元(月息0.5%)的貸款續貸需加蓋公司公章,但該公章在股權過戶時被周榮章控制,周榮章卻以重光實業的法人代表必須變更至周奕鴻名下才給蓋章為條件,迫使鍾曉光將其法定代表人變更至周奕鴻。

採訪中,中國商報法治週刊記者瞭解到,2016年年底,東莞銀行行長黃秀華曾將該筆500萬元貸款業務介紹至另一放貸人黃海生(周榮章妻弟),由黃海生借給鍾曉光500萬元(月息1.5%)償還東莞銀行的借款。後來,黃海生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勝訴後又申請法院將鍾曉光一套價值650萬元的房產在未經第三方評估的情況下,僅以342萬元的價格將其競拍至名下。


對此說法,中國商報法治週刊記者曾到東莞銀行採訪求證。但一名接待媒體採訪的女性工作人員以黃秀華行長在外地出差為由婉拒了採訪。


“從2015年9月開始,重光實業每年將近800萬元的租金收入,都被周榮章佔為己有。”鍾景濤說。

一名不願具名的知情人告訴中國商報法治週刊記者,在2年時間內,周榮章等人曾向21名不特定人員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共計29餘億元(付息4400餘萬元),同時通過砍頭息、簽訂空白合同等方式對外發放高利貸44餘億元,獲利1.8餘億元,涉及借款對象98人。“我們獲得了周榮章團伙非法放貸的財務報表資料證據,已提供給警方。”

值得關注的是,周榮章在被東莞警方刑拘前的3月18日,曾以“名譽被侵權”為由,將本報訴至北京互聯網法院,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東莞一公司法人涉嫌高利轉貸被刑拘,受害者控告多年未果

對此,北京律師連大有在接受中國商報法治週刊記者採訪時指出,很多“套路貸”受害者,明知道自己被騙,但敢怒不敢言。事實上,”套路貸“通常會從其身邊很熟的朋友、同學等對象下手。

“套路貸往往會軟硬兼施索債,或提起虛假訴訟,通過勝訴判決實現侵佔被害人的財產目的。因此,套路貸受害者應積極行動,挽回自己的損失。”連律師表示。

對於事情的進展,中國商報法治週刊將繼續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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