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女孩越來越物慾的戀愛觀,應該被寬恕嗎?

也許是時代變得浮躁,年輕的女孩們現在越發願意自主奮鬥,或者選擇事業有成的人士為伴侶。

多年前那種青年男女共同奮鬥的戀愛觀,似乎一去不復還了。

我們應該如何看待這類現狀呢?


年輕女孩越來越物慾的戀愛觀,應該被寬恕嗎?


竊以為,這件事套用交易思維,就能理解了,得把人擬物化:

當女性是現貨;同齡男性還是期貨

當男性從期貨變成現貨時;同齡女性已經是過期貨所以在年齡相仿的基礎上,男孩女孩沒有等價交易空間。

首先表示一下,作者是一男的,鈦合金直男那種。

但是這個問題呢,我摸著自己的鈦合金鍍氪金的良心說話,我得站女權這邊。

也不說自己見過多少陪太子讀書的讀書少女最後被打入冷宮的故事了,太俗。

我就隨便打個比方:

一個賣夜宵的老闆,清晨8點去找一個賣早點的老闆嘮嗑。

夜宵老闆說:走啊,咱哥倆出門耍會?

早點老闆拒絕:對不住老哥哥,我這個點兒,得賺錢養家。

………………………………

上邊這個例子,早點老闆不陪夜宵老闆,三觀沒問題的人都不會譴責他吧?

因為早晨8點,正是早點老闆的黃金價值期。

同理,不陪男孩奮鬥的女孩,也是一樣的邏輯,不能被輿論抨擊。

年輕那幾年,也是女孩子的黃金價值期,但不是男孩子的黃金價值期。

男女之間的社會發育期和生理發育期是一致的。

女性在生理上比男性早熟,在社會價值上也是一樣的。

大夥都知道,男性在社會上的黃金價值期通常在30歲以後。

因為男性這個年齡才能趨於性格成熟,做事牢靠,同時掌握了一技之長。

而女性在社會上最值錢的時間是18到30歲之間。

這個年紀的女性最好看,最少的居家俗事牽絆,哪怕說的在到根上一點,這個年紀的女性生育能力也是最優的。

而整個世界,歸根到底是個男權世界。

所以男性選擇女性大多數時候佔據主動權。

那麼女性在自己溢價空間最充裕的時候,選擇一個能夠給未來生活有保障的配偶,是本能。


年輕女孩越來越物慾的戀愛觀,應該被寬恕嗎?


或者這麼說吧:

男生在年輕時大多數屬於期貨範疇。

女性在同樣的年紀屬於現貨。

讓女性用實際價值,去賭男性的市場估值,是對女性而言風險很大的一個事。

賭輸了,男性最後一事無成,則女性最好的年紀也沒了,女性破產。

賭贏了,男性最後事業有成,但戀愛關係甚至是婚姻關係,它不是合同,男性有權用自己發達後的價值量,再換取另外一個等價值量的女性作為新配偶,女性還是破產。

如果再生了孩子,那對於女性而言就是破產加負債。酸爽。

誰願意要這種酸爽啊喂?


年輕女孩越來越物慾的戀愛觀,應該被寬恕嗎?


因此,在現在的貿易化世界裡,凡事講究個等價交換。

女生在自己最值錢的年紀,選擇一個已經有既定價值量的男性,從道理上是沒得可駁的。

戀愛,性,繁殖權,婚姻……所有看起來感性的事情,本質上是理性。

如果年輕男性希望能有同齡女孩陪伴自己,也不是做不到:

比方說跟王思聰一樣有個富爹,這個太看投胎了。

比方說自己有個一技之長,讓女生一看就是績優股,很多女生也樂意賭一把。

如果都不具備,那就老老實實學本事,勤勤懇懇混社會。

在你30歲左右出人頭地的時候,並不擔心婚戀問題。

你看,造物把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齡鎖定在30歲以前;但是把男性的最佳生育年齡鎖定在35歲以前。

這從另一個角度說明,自然界都預料到,男性得在前期通過更多的奮鬥,更長的時間打磨自己,才能有繁殖權。

不是麼?

所以這個問題換位思考一下

假如年輕男性認為同齡女性有義務陪自己奮鬥

那麼人老珠黃的女性也有理由認為自己就是配得上年輕多金的帥哥

這倆思維模式,顯然都犯了性別方面的本位主義錯誤。

奮鬥吧,小夥子。

人生本質就是一場生意,而大丈夫何患無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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