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年終獎“新口徑”要不然絕對多繳稅

年終獎名無效區間(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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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案例1】某個人取得年終獎42000元,按照以往的年終獎無效區間,不屬於年終獎的無效區間。

情形一:年終獎金42000元繳納個人所得稅3990元

應納稅所得額=年終獎金額=42000

平均每月=應納稅所得額÷12=42000÷12=3500

平均每月3500,參照稅率表,得到稅率10%,速算扣除數21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42000×10%-210=3990

稅後年終獎=稅前年終獎-應納稅額=42000-3990=38010元

情形二:如果年終獎金42000元按照無效區間方法拆分為年終獎36000元和工資6000元,總共繳納個人所得稅最多3780元

1.年終獎金36000繳納個人所得稅1080元(按照上述方法計算)

2.工資6000元按照綜合所得最高稅率45%(不考慮速算扣除數等其他因素,下同),繳納個人所得稅2700元(6000×45%)

其總共繳納個人所得稅=1080+2700=3780元

稅後年終獎=稅前年終獎-應納稅額=42000-3780=38220元

對比以上兩種情形:

1.全部按照年終獎和按照無效區間拆分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差額=3990-3780=210元

2.需要提醒這個差額,如果個人綜合所得適用稅率越低差額越大,比如適用稅率20%,差額就是3990-(1080+6000×20%)=1710元

所以也屬於暗的“無效區間”。


明+暗“無效區間”表

小陳稅務測算:明“無效區間”+暗“無效區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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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Excel表格,請聯繫張老師,微信:15311195078,免費不附加任何條件,備註年終獎)

備註:上述無效區間按照綜合所得最高稅率適用45%計算的(如果按照比45%低的稅率,無效區間更大,比如稅率35%,第一檔無效區間 36,000.00—45,240.00),實務中建議避開無效區間至少應該按照上述區間避開,具體如下:

36,000.00—42,600.00

144,000.00—196,800.00

300,000.00—368,750.00

420,000.00—548,333.33

660,000.00—


案例二

【案例2】年終獎50萬,按照以前的無效區間,不屬於無效區間,則:

1.年終獎50萬,直接按照年終獎計算個稅:145,590.00元

2.按照新的無效區間,屬於無效區間,應該進行拆分:年終獎420,000.00+工資80,000.00

則應繳個稅最多:102,340.00+36,000.00(80,000.00×45%)=138,340.00元

對比最少多繳稅:145,590.00-138,340.00=7,250.00元


年終獎計稅方法+稅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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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月度稅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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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小陳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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