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機制打破職校生髮展道路上的藩籬

近日,教育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提出:職業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創造公平的就業環境;用人單位不得設置妨礙職業學校畢業學生平等就業、公平競爭的錄用條件。

年初,國務院印發的《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強調,積極推動職業院校畢業生在落戶、就業、參加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職稱評審、職級晉升等方面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5月,《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特別提到,推動職業院校畢業生在落戶、就業、參加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職稱評審、職級晉升等方面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此次以法律的形式再次強調該問題,有望進一步打破阻礙職業學校學生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的障礙,進一步提高技術技能人才的社會地位和待遇。


以法律機制打破職校生髮展道路上的藩籬

教育部統計數據顯示,我國中職畢業生就業率連續10年保持在95%以上,高職畢業生就業率超過90%。職業院校畢業生成為支撐中小企業發展、區域產業邁向中高端的生力軍,但其高就業率難掩低就業質量的事實。職業院校畢業生待遇偏低,在擇業、升學、報考公務員等方面存在諸多政策限制和歧視,學歷“藩籬”無處不在,職業學校畢業生從“能就業”到“就好業”尚有一段距離。

長期以來,受社會傳統觀念的影響,職業學校學生始終“低人一等”。選擇就讀職業學校的多是被中考、高考“篩選”出來的,受學歷、技能等影響,從職業學校畢業後,其發展出路逼仄。一些中職專業學生雖然就業率高,但離職率也較高,就業穩定性不強。

職業學校的“入口(招生)不暢”“出口(就業)不旺”,週而復始,職業教育的聲譽不佳,難以得到認同。改變這一現狀,需要職業院校進一步深化職業教育改革,積極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努力提高人才質量。同時,也要以法律機制打破職業學校畢業生髮展道路上的諸多藩籬,削除學歷限制,真正讓廣大職業院校學生憑技能吃飯,靠勞動贏得生活。

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讓他們看到美好的希望、光明的前景。

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雖然是兩種不同的教育類型,但具有同等地位。於此,《徵求意見稿》提出,“職業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理當充分肯定。

同等地位、平等機會、平等就業、公平競爭,職業學校學生的社會地位和發展機會將在法律上得到明確保護,勞動者和技能人才的社會地位和待遇將得到進一步提高。就業有出路,發展有保障,學生能就業、就好業,充分實現高質量就業,這是對職業教育發展的積極反哺和支持。

在《徵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中,“提高勞動者和技能人才的社會地位和待遇”歸屬於“營造促進職業教育發展的社會氛圍”。由此可見,支持技術技能人才憑技能提升待遇,不唯學歷,憑能力,為職校學生提供平等機會、平等就業、公平競爭,確需法律進一步明確和強化。但從長遠來看,還需進一步扭轉社會對職業教育的偏見,破除阻礙技術技能人才發展的瓶頸制約仍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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