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費漲到了五百,班主任工作就不計入工作量了。這樣合理嗎?

紫陌飛雨


班主任的活,大部分體現的是良心活,即使現在算作工作量,也不像教師上課那樣好駕馭和衡量。

如果我們把班主任所做的所有管理班級學生的工作都能細化統計為工作量的話,班主任管理班級花費的時間一定不低於任課老師的平均上課時間。從晨讀前到班,到飯前飯後,課間自習,晚休宿舍,每時每刻都有班主任處理不完的事,有的一個同學矛盾,需要班主任跟上一天兩天或者更長時間來處理。很多要班主任處理的事情,比上下課要難的多。

由於近些年來“校鬧”事件的不斷出現,再加上老師沒有處罰權利的呼籲,很多任課老師除了上課,其他一切都推向班主任,學校領導基本都是“甩鍋”能手,說著自相矛盾的話,“你管理就是了,他能把你怎麼著”“誰給你老班主任體罰和變相體罰的權利”,

也使主任工作更加費心費力。

如果只用“班主任”費說話,不牽扯任何道德綁架,也就是說為了這400或者500的費用,誰願意當誰當,一切自由平等,不夾雜任何評說的話。可以試一試,大多數學校沒有老師會但班主任,即使有當的一定也當不好,到時候,所有教課之外的活都推向你,你更無話可說,你為了這400、500的班主任費,你不幹誰幹。

從目前的情況來說,各地班主任費真的需要大幅度的提高,提高多少合適?提高到都想去當班主任合適。這到不是金錢至上。我們只要能反過來問問,為啥都不願當班主任呢?

所以,你提到的班主任費漲到500,班主任工作不計入工作量的做法合不合理。我給出的答案是:

當不當班主任,由老師們自由選擇,老師們自願去當這個班主任,它就合理。老師們不願意去當,就說合理也沒用處。每個地區可能就不一樣了。

我是吳以言表,願用通俗幽默的語言,表達對教育問題上的看法,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謝謝您的閱讀!歡迎大家提問!


吳以言表



首先我要明確,班主任工作必須計入工作量。


第一、班主任費漲到五百,我真不知道。我就是班主任,現在班主任費是每月12元,據說2020年漲到每月三百,可是還沒兌現。我想,各個省、市、區的待遇肯定不是一樣的,但是班主任費確實應該漲,也一定會漲一些。


第二、教師的工作量真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各地都是土政策,甚至是一校一策。班主任工作計入工作量是有依據的,教育部2009年12號文件(《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第四章第十四條規定: 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課時工作量,確保班主任做好班級管理工作。因此,班主任工作如果不算工作量,那是違反規定的。

第三、班主任工作辛苦,事無鉅細,每天奔忙,提高點待遇無可厚非。各地各學校也認識到了這一點,據我所知,各地對班主任工作都有適當的補貼,或者是在績效工資的分配上予以適當的傾斜;或者是在評優、評先、晉升職稱上給予適當的加分;或者是在工作量上給予適當的體現,也就是說各校對班主任愛護有加,也都盡力了。


第四、黨和政府也好,學校也好,都對班主任的工作予以肯定,並努力提高班主任的待遇。作為班主任,我們也應該更加努力地工作,無私奉獻。還有,學校的工作不都是班主任做的,那些管理者、後勤部門、科任老師也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我希望班主任不要動輒突出自己的功勞,反覆提自己的待遇,只有這樣,人際關係才能更加和諧,工作才能更加順利地開展!

不知道我的回答是否能幫助到你,歡迎探討!

  


獨自旅行的風


我所處的這個內蒙小城市,感覺很重視教育的樣子。但是在去年,班主任費漲到了500之後,教育局的領導們就規定,班主任的工作量不再計入教師的個人工作量。作為一個班主任兼一個班的語文老師,一週只有十節課。要想完成滿工作量的16節課。就必須要額外去申請再多幹別的一些工作,比如去教務上打雜或者去管理一些庫室。不然的話,你的工作量不夠就沒有績效考核。現在全校就數帶班主任的老師最辛苦,然後落了一個工作量不夠。老師們就說還不如就原來那300塊錢,漲了200反而啥也不是了。現在學校各種各樣的活動一年四季特別多,平時從辦公室到班級我都是小跑。結果還鬧了一個工作量不夠的結局,實在讓人太寒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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