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解讀!人民日報:恆大開除于漢超有法可依

于漢超塗改車牌一事還在持續發酵。與之前爭議的焦點在他為何不守交規不同,目前外界更關注的是恆大開除于漢超是否量刑過重。對於這個問題,《人民日報》給出了權威解讀,他們表示:恆大開除于漢超完全是有法可依,所以不存在量刑過重。

權威解讀!人民日報:恆大開除于漢超有法可依

4月14日,恆大國腳于漢超在大街上塗改車牌的行為被路人抓了個現行。隨後廣州交警第一時間介入並展開詳細調查,之後認定於漢超違法,並給予其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由於于漢超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恆大“三九隊規”中“嚴重損害公司品牌形象者開除”、“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者開除”這2條,所以恆大依據隊規將其直接開除。

恆大將於漢超開除的消息立即引爆中國足壇,輿論也立即反轉。原因就在於,不管作為一名球員還是作為一名普通公民,于漢超都受到廣大球迷的喜愛。所以,有些人認為恆大這麼對待一名功勳球員有量刑過重的嫌疑。

權威解讀!人民日報:恆大開除于漢超有法可依

對於外界關於恆大開除于漢超的爭議,權威媒體《人民日報》給出了自己的解讀。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仲裁員、《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修法小組成員、上海通力律師事務所吳煒律師表示:首先,“三九”隊規是恆大俱樂部的紀律隊規,不但已經向球員進行了多次傳達,並且在整個足球圈也已經廣為知曉。俱樂部此前已經多次依據“三九”隊規做出紀律處罰,並即時進行全隊通報,于漢超也在場並無異議。俱樂部全體成員均對此十分了解,在此情況下,據此可以作為開除球員的依據。

其次,雖然于漢超的行為可能沒有觸及刑事犯罪,但是根據隊規和工作合同,已經屬於嚴重違紀行為,構成了俱樂部解約的正當理由。

第三,與傳統勞動合同爭議不同的是,職業俱樂部與其球員之間工作合同的爭議,應由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審理。這點已經有國內法院的判例可循。于漢超與俱樂部之間工作合同屬於足球行業內部管理的合同,也約定了適用足球行業規定,因此中國足協仲裁委在審理時首先以足球行業規定、合同約定和行業慣例為優先適用。

權威解讀!人民日報:恆大開除于漢超有法可依

權威解讀!人民日報:恆大開除于漢超有法可依

根據吳煒律師觀點,恆大開除于漢超完全是有法可依的。由於于漢超早就認可了恆大的“三九隊規”,而且也與恆大簽署了工作合同,所以恆大完全可以依據“三九隊規”將其開除。

另外,恆大開除于漢超即便存在合同問題,也應該交由中國足協仲裁委來審理。但中國足協仲裁委在審理球員這類案件時更多還是以足球行業規定、合同約定和慣例為主。也就是說,中國足協仲裁委會更多支持恆大的決定,將於漢超直接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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