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魏說詩之三:"興於詩",怎麼興?

孔子認為,一個人在他的人格形成過程中,詩發揮著重要作用,所謂“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而孔子所說的詩,就是《詩經》。關於這句話,也是有不少解釋。比較常見的說法,是說一個人的成長,開始於學詩,興嘛,興起的意思。然後自立於學禮,最後完成於學樂。真的是這樣嗎?要想真正搞明白這句話,還是要全面理解《詩經》和孔子的思想。

我們知道,《詩經》所記錄和反映的內容涉及天文、地理、歷史、政治、軍事、農業、祭祀、愛情、婚姻等等可以說無所不包,就是一部百科全書。因此孔子還說: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什麼意思呢?詩可以用來抒發感情、啟迪人生,詩以言志嘛。可以用來觀察生活、瞭解社會,可以用來人際交往、溝通感情,還可以用來議論時政、抨擊醜惡和發洩不滿。而且他認為,從一個國家國民的教養,就能看出學沒學過詩,更何況人乎?可見詩的作用何其大也。所以我認為,此處的“興”不僅僅是開始的意思,而是更像《詩經》所使用的寫作手法“興”的作用那樣,是啟發、引導的意思。而禮呢,正是孔子所大力提倡的,當然有現在說的禮貌的禮、禮節的禮的意思,但絕不這麼簡單,更不是請客送禮的禮,而是儀軌、規範的意思,來源於舉行祭祀活動所規定的程序、步驟、方法。孔子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就是說不符合規範的東西不要去看,看了就想學;不要去聽,聽了就會有想法;不要去說,說了就會誤導別人;不要去動,有行動就會有結果。看,這不就是規範人的行為嗎?這麼重要的事,能放到詩的後面嗎?能到了一定階段才開始嗎?顯然不是。至於樂,往往和詩、禮一起使用,過去的詩就是用來唱的,自然離不開樂,舉行祭祀活動,更離不開樂。而和詩、禮相比,樂是形而上的東西,孔子聽到好的音樂“三月不知肉味”,狂躁的人聽到舒緩的音樂會安靜下來,萎靡的人聽到激昂的音樂會振作起來,可見樂可以陶冶情操、涵養性情、純淨心靈。由此可見,詩、禮、樂三者不是遞進關係,沒有先後順序,不分孰重孰輕,而是平行關係,齊頭並進,一樣重要,缺一不可。整個解釋一下,就是《詩》啟發人生,《禮》規範行為,《樂》陶冶情操,詩禮樂兼修,才可以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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